和諧的婆媳關係就是親疏有間,真心相待。
親愛的姑娘:
你和小輝快結婚了,我也即將成為你的婆婆。心情有點複雜,所以寫這封信給你。
記得28年前,我生下小輝不久,同事帶女兒來玩,我跟她說:真羨慕你可以當丈母娘,而我不得不做個婆婆了。
她心領神會,幸災樂禍地說,是啊,你就等著吧。
那日的場景依稀在目,忽然之間,這一天就到了。
相信你也知道,婆媳可能是世上最微妙最難搞的關係,要皆大歡喜殊為不易。
而我又不是個會玩手腕的人,年輕時就因為太實在,很不受我婆婆待見。
也正因為做媳婦時就深受婆媳關係困擾,實在不想做了婆婆再搞不好婆媳關係,所以,特別想跟你聊聊。
以下幾件事,是我的想法,咱們探討。
第一:我們不想和你們住在一起。
首先,特別感謝你來到我們家。結婚對任何女人都是重大的事,你並不是別無選擇,但最後決定嫁給小輝,說明你深愛並認可他,我為此心懷感激。
當然,兒子結婚,對我們來說也是大事,因為我們的生活也將發生巨變:要從三口之家變回兩口之家了。
雖然很不情願跟兒子分開,但我知道年輕人都喜歡自由,需要有自己的空間。兩代人住在一起,我就算只是當個買菜做飯的保姆,也會礙眼,也會侵擾到你的生活,讓你有所不適。
何況我也並不想做保姆。
我和小輝爸這幾十年都並不輕鬆,馬上要退休了,我們想享受一下晚年生活,去旅行去學畫畫去跳廣場舞……這些年我們心里埋藏了很多願望,現在不去做到,以後怕是就沒機會了。
所以你們結婚後,咱們就各過各的好日子,是互不干擾的一家人。
如果你願意來我家玩玩坐坐吃頓飯甚至睡一晚,我自然非常歡迎,你們天天來我也不會煩。
要是你工作忙,或者因為其他原因不常來,我也絕無意見。第一,你完全有權安排自己的時間。第二,如果我的家讓你不適,那我起碼有一半的責任,我會反省自己,而不是怪罪你。
第二:咱倆的關係不是母女。
這麼說可能有點不合人情,但我猶豫了一下,覺得還是說清楚比較好。
雖然你喊我一聲媽,我也願意盡量把你當女兒待,但咱們還是得尊重事實。
事實是:我不是你媽,你也不是我女兒,我沒生你沒養你,除了給了你一個老公和一點彩禮,沒付出過什麼。
在認清這個事實的前提下,我會擺正位置,不會要求你對我像親媽一樣親熱,更不會奢望在你心里跟你媽平起平坐。你對親媽比對我更好,給親媽的禮物比給我的貴重,回娘家的次數比來我這里更多,甚至你不太習慣喊我這聲媽,這都是人之常情,我完全理解並接受。
不過同時也請你體諒,在我的內心里,也很難做到把你和小輝一視同仁。他生病,我會比你生病更心疼。他升職加薪,我會比你升職加薪更開心。所以在有些時候,我可能會不經意地流露出一些對他的偏寵,讓你傷心失望,這一點真是對不起。
不過如果你們發生矛盾,我會盡量一碗水端平,就算更愛兒子,也絕不會姑息他的錯,他有頑謬之處,我一定批評教育。
當然,你在我心里也相當重要。因為你和我兒子是一家人,將來還是我孫子的媽,這讓我可能一輩子都跟你緊密相連休戚與共。
說直白點,我就算腰纏萬貫,到了躺在病床上話都說不清那天,大概也還得你去幫我付醫藥費。
所以我非常願意對你好,把你當成兒子以外最親近的孩子來照顧,來疼愛。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這段時間相處很不錯,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心里對你,基本沒有婆媳之間天然的敵意。
這很不容易,我為此開心,但不敢掉以輕心。以後的日子我會謹慎地保護好和你的良好關係,萬一有本能里的敵意湧上心頭,我一定盡力克制。
我也特別希望你別把我當敵人,如果你願意多喊我幾聲媽,多關心下我的生活,多跟我說點知心體己話,那我心里一定會美得開花。
第三:我不會干預你們的生活。
我們這代人,是大家族制,而我的婆婆又格外強勢,所以當年我幾乎完全是在按照婆婆的意願過日子。
很多事情我到現在想想還是糟心,所以絕不想讓你和小輝再受我那份罪。
我會明確地分清楚「我們」和「你們」——我和我老公,是我們。你和你老公,是你們。我們怎麼過日子是我們的事,你們怎麼過日子是你們的事。
我絕不會干預你們怎麼花錢,怎麼吃飯,怎麼分配家務活,以及家里幹不乾淨,周末睡到幾點,請多少朋友到家聚會……
這些都是你們的私事,我無權插手,頂多給一些建議,比如吃得健康些,別過度熬夜,對未來有一點規劃……當然,要不要聽,還是你們定。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很注意從小培養小輝獨立,我也跟自己的老公感情一直不錯,沒有把全部的愛都投註到孩子身上,所以,我們的母子關係還算健康:彼此深愛,但並不依賴。
也就是說,你嫁的不是一個媽寶男。這一點請放心。
只是畢竟我養了他快三十年,他習慣了有些事情跟我溝通和商量,我也習慣了給他建議。
所以偶爾,你可能會覺得他習慣於聽我的話。
如果你因此不愉快,我非常抱歉。但希望你知道,這只是習慣使然,等他真正意識到自己已經有了新家,你才是他最親密的人,他自然就會跟你聊得更多。
雖然舊惡勢力從來都不願意主動退出歷史舞台,但這一次,為了我們的良好關係,我還是會多多提醒兒子,凡事多跟你商量,我們的意見僅供參考,最後還是要以你為重。
第四:我們的責任義務。
照通常的觀點,一個人18歲以後,就應該為自己的一切需求買單了。
但中國文化更有人情味一點,一般父母會養孩子到他有了新家為止。
那麼,我們在給你們買好房子安好家之後,義務就徹底盡完了。
理論上講,你們結婚後不管遇到什麼困難,都得靠你們自己解決了。
當然,如果確實需要我們幫忙,不管是錢不夠花還是孩子沒人帶,我們一定不會坐視不管。只是希望你知道,幫忙是情分,不幫是本分。萬一我們因為什麼特殊原因沒能做到,希望你不要記怪。
同時,我們也不會對你們有過多要求。
我們的收入還可以,消費也不高,所以錢夠花,不需要你們的贍養費。
我們的身體也還健康,十年二十年之內應該都能自理,所以暫時也不需要你們照顧。
我們盡量盡量,不給你們添麻煩。
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和你們愉快地相處到老。然後到我們老邁無力那天,床邊有兒女承歡,耳邊有笑語環繞,我和你心無芥蒂,親如母女。
如果最後真是那樣的結局,我會由衷地感謝你。
說得有點遠了。其做到在,我們還站在起點。
前路漫長,親愛的姑娘,一起出發吧。
你未來的婆婆
*註:配圖來自攝圖網
*作者:李月亮,高人氣專欄作家,新女性主義者,紮實寫字的手藝人。解讀情感,透視人性,以理性和智慧陪萬千女性成長。新書《婚戀心理學:愛過你,不如愛著你》熱賣中。微信公眾號:李月亮(bymoon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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