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凌晨接到小欣的來電,電話里的她泣不成聲:「他說,他爸媽不同意…我和他在一起。」是的,他們分手了,敗給了現實,也敗給了一句「不合適」。這三個字就像象棋里楚漢河界,生生將兩個相愛的人分離。有時候就是這樣,你眼里的喜歡並不等於合適,也不等於在一起。
張翰說:「一生一世只愛鄭爽一個人。」鄭爽說:「最愛的人永遠不會在一起。」後來他們終於還是有了別的人。
《前度》里有一句話說,我們也是長大以後才明白,最終陪我們到白頭的也許並不是那個我們傾其所有喜歡過的人,而是一個各方面都合適的人。
大概每個人的青春里,都會遇到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吧。相比於最初失去時的哭天搶地,後來的我們逐漸接受了這些事實,逐漸變得平和,也開始意識到,生活里的不可得都是常態。
我們悄悄把那個人放在心底,然後用餘下的這一生,開始嘗試著接受其他人,接受那個對我們而言更合適的人。只有在經歷幾次相愛後離別才知道,原來喜歡、合適和在不在起是三碼事。
轉眼看娛樂圈,又有多少對曾令人艷羨的情侶抵不過世事滄桑,轉眼成了彼此的舊人。
那個揚言要為馬思純抹去天不怕地不怕的青澀莽撞,為她留有永遠堅定目光的男孩歐豪,還是沒有兌現讓她永不必長大的誓言。
曾經的他,愛憨憨傻笑,英氣眉宇間的懵懂未褪,卻因愛的助推,努力為身旁早已是金馬獎影後的她保駕護航。
曾經的她,有幸做個長不大的少女,有幸在紛繁嘈雜的娛樂圈,依舊守著黎吧啦式清澈的目光。
分手的消息讓琪琪產生了恍惚,似乎《左耳》里,馬思純對歐豪呢喃的畫面還剛上演。她羞紅著臉,小聲的說:「讓我告訴你,我相信你,我永遠愛你。」但這一切也伴隨著電影的收尾而結束了。
還有被奉為堪稱小說里走出來的男女主角——闞清子和紀凌塵,但是後來的他們,一句「你喜歡大海,我愛過你」給這段戀情畫上了句號。
闞清子比紀凌塵大5歲,一個是經歷過大起大落的大女人,談戀愛都奔著天長地久的以後;一個是剛剛涉足娛樂圈的大男孩,想的是多玩幾年的眼前。
這大概就是感情里男女最大的差別吧,一個想要安全感,一個想要新鮮感,到頭來誰都不肯妥協,誰都不肯讓步,便只能遺憾離開。
如果一段感情沒有把你變成更好的人,只是把你變得患得患失喜怒無常的話,那可能真的不合適。
喜歡是乍見之歡,久處仍心動
喜歡一個人大概就是,周圍人山人海,你也總能第一眼就看見ta;是微信上滔滔不絕對方回一個「嗯」你也能接下去的歡喜,可是在見面時又欲言又止的羞澀模樣;是即使心里無數次告訴自己要放棄,然後在見到ta的那一刻又再次奮不顧身……
合適是你來我往,聽得懂、聊得來的相處不累
喜歡可以不在乎任何外界因素,但合適不行。合適的兩個人要磨合,意味著相處之後找到一個契合的點。合適比喜歡難得多,它意味著門當戶對,勢均力敵,它更意味著兩個人能夠你來我往,你們聽得懂對方也能夠聊得來。
在一起是權衡利弊後的慎重決定
其實,喜歡和合適或許都會成為在一起的理由,但因為愛情在一起的戀人有幾個?因為不合適而分手又有多少呢?和對的人在一起不容易,所以我一直覺得,「在一起」這三個字才是愛情最美的形式,因為那意味著,你們彼此執著而勇敢,你們無畏於未來的風雨,你們終於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
親愛的,沒關係,地球是圓的,無論多難,我們都會遇見那個剛剛好的人,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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