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港星曾志偉在日本發生一起交通意外。
而事故的另一方也是香港人
——現任香港警務處刑事和保安處處長李志恒。
這……莫非是現實版《無間道》?
港星曾志偉駕車撞上香港警察高層
據媒體報導,曾志偉於25日駕車和現任香港刑事和保安處處長李志恒的車在日本北海道小樽相撞。據報事故發生時,曾志偉及其女性朋友同在一輛車中,另一部載有李志恒及其家人共七人。
據悉,意外發生後,李志恒意識仍清醒但下半身麻痹。26日早,他通過香港入境處1868線求助,並聯絡警隊相關部門以及上司。
目前,曾志偉一方已回應「本人無大礙」。而李志恒則是頸椎受傷,無生命危險,當即送往醫院治療。
另外,有報導稱,香港入境處同警方已經於26日派人前往日本了解情況,曾志偉要接受酒精測試。但目前曾志偉本人已經回應「沒有醉駕,也沒有接受酒精測試」,否認了「醉駕傳聞」。
總而言之,雙方平安就是最好的,外出旅行更需要注意交通安全。
由此,銀河君也想和大家普及一下香港是如何懲處醉駕行為的,一句話來說就是——「相當嚴厲」。
香港如何懲處酒駕行為?
眾所周知,在內地酒駕被捕,是會被罰款的。那在香港酒駕,會面臨怎樣的懲處呢?香港運輸署對此有詳細規定。
1—酒駕判斷方法
除了隨機呼氣測試行動外,如駕駛者涉及交通意外;或在行車時,違反交通規例;或被懷疑酒後駕駛警方有權要求駕駛者進行檢查呼氣測試。
如檢查呼氣測試報告顯示駕駛者體內的酒精比例超過法定限度,則必須另外進行呼氣、血液或尿液檢驗。
由1999年10月1日起,香港駕駛者的法定酒精限度為:每 100 毫升血液內含 50 毫克酒精;或每 100 毫升呼氣內含 22 微克酒精;或每 100 毫升尿液內含 67 毫克酒精任何駕駛者如被發現體內酒精含量超過法定限度,將會被起訴。
2—處罰措施
在香港酒駕,駕駛者會被即時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再犯者最少2年)、被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以及強制修讀一個駕駛改進課程。另外,酒駕者最高可被罰款最高港幣25,000元及監禁3年。
若因為醉駕而引致他人死亡或受傷,則會以其他更嚴重的罪名控告,包括可以終身吊銷駕駛者的駕照。
任何人若曾經幹犯酒後駕駛的相關罪行,不論對上一次的酒精濃度如何,都會被視作第二次/再次幹犯酒後駕駛罪行。有關第二次/再次定罪的罰則將視乎酒精濃度而定。
3—內地居民可免試換領香港駕照
銀河君之前也介紹過,從2004年1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以免試換領香港駕照,同時香港居民也可免試換領內地駕照。免試換領的香港駕照有效期為10年(60周歲以上有效期稍短些)。而擁有香港身份證的內地居民換領香港駕照更加簡單。
具體怎麼做?銀河君一步步教你!▼
換領條件:持有內地駕照1年以上,且駕照的有效期超過3年或以上。
換領流程:
01下載填寫換領申請表;
02向香港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申請;
03繳納HK$900的換領費用;
換領周期:一個星期左右可收到香港正式牌照,受理簽發的香港駕照有效期為10年。
以上就是銀河君對香港酒駕法規的介紹,你都get到了嗎?
香港對於酒駕的懲處真的是非常嚴厲,而酒駕行為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不應該被姑息的。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也是對自己和別人負責的表現。
文章轉自銀河移民(公眾號galaxyim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