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們經常會看到媒體上對男性對女性的暴力都表現出非常強烈的排斥,基本上提起這個問題大家的立場都相當一致:
絕對不能動手啊!
一次家暴一生家暴!
男人怎麼可以打女人啊??
然而,假如這個問題反過來,會怎麼樣呢?——假如女生打男生,情況會怎樣??
最近Reddit上就有這樣一個話題:
「如果你的妻子或者馬子在爭執中第一次打了你,你會馬上分開再也不和她在一起嗎?為什麼?」
底下一些網友們說出了自己的經歷…
「我叔叔曾經有一個妻子有虐待傾向。有一次他們在爭吵的時候,她拿著一把刀追趕我的叔叔。於是他就抓住她的手臂把刀扔了,然後叫來了警察。
她身上一點淤痕都沒有更加沒有受傷,但是我叔叔被判入獄半年,還要賠償損失。我想如果真的地獄,就是給她那樣的人準備的吧。」
「感覺糟透了啊。我曾經就處在這樣的關係里,而且她甚至還試圖刺傷我。
但是每次我說到的時候總是被人嘲笑,因為大家都覺得一個一米八幾的大男人怎麼能被一個一米五幾的女人傷到。」
第一次就是最後一次,可以犯錯但是如果持續這樣,就不要再期待有什麼改觀了。
第一次發生的話,我們會談一談。再發生的話我們就結束了。我不會等到她來刺傷我。
除非真的已經把我傷得不輕了,否則我會馬上告訴她這個是無法忍受的事。然後第一次可以算了。第二次的話就不接受道歉,不聽解釋,馬上分手。
就是這樣的,不管過去如何,這點必須要堅持。
我會分開的,家暴太可怕了。
你應該找一個不會打你的伴侶啊。用「你們在一起多久了」這樣的原因堅持下去不分手簡直是一個陷阱。這只會讓事情越來越難。
第一次的話,我會說不要,但是我會看看我們的關係怎麼樣來決定。如果已經考慮要分開了,那就會分開。如果除了這個其他的都挺好,那就不要分開。
但是我還是會坐下來好好的談一下這件事,然後認真的分析一下,絕不是不了了之。並且在口頭上和行為上都告訴她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事。
人被打了或者是憤怒的時候,會做出一些讓他們後悔的事。我是那種基本上會給人一次機會的人。
第二次,絕對會選分手。
我和我前妻有一次在爭論的時候,從我的角度看來我們有點在互相戲耍對方,不過顯然我理解的不對。她拿起她最喜歡的咖啡杯從遠處扔向了牆壁。
那是一個超大的杯子,它撞在牆上,掉在地上了,但是沒有碎。
也因為它沒有碎,她又走過去撿了起來扔在瓷磚地板上。接著杯子就碎成渣了。
就在她第二次扔杯子的時候我就決定要離開她了,因為我感覺她這樣的行為還會升級。
在我和我馬子約會幾個月以後我們有了爭吵。她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我立即告訴她,我堅決不會接受任何肢體暴力的,如果再有下一次我會毫不猶豫的分手。
她向我道歉和解釋了。八年以後她給我生了第一個孩子,我們一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如果她真的是想要傷害我,把我打得很慘,而不是鬧著玩的話。那我一定要嚴肅的和她談談。
我一定會想要離開她自己生活一段時間,如果再發生一次,我就會離開。
被打是一個警戒啊,那意味著身體的暴力,而且以後很有可能再次發生。要遠離身體和精神的虐待啊。
除非你覺得下次爭論的時候或者是任何她生氣的時候被打也沒關係,那麼你最好還是盡早分手為妙。
而且,假如你們有了孩子,你怎麼知道當孩子們惹她生氣了她會怎樣?
不是偏見啊。但是我們一直被告知的都是男人打女人就等於不可原諒,女人打男人就變成好笑。
你看電視上和電影上都播過多少次了。就連好萊塢電影里,女主角打了冒犯她的男人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我們一直都被灌輸的是男人不會因此而受到重傷。我自己並不同意任何性別對其他性別的傷害,但是社會現狀卻好似是混亂的。
我的朋友因為和馬子打架被捕了。他的馬子打了他很多次,但是她住在房子里,我朋友被關在監獄。(我就在場,我完全可以證明。)
所以如果一個女人打人了她還是可以叫警察,因為大家都更偏袒女性。小夥子們學聰明一點吧。
我會和任何對我動手的男人分手,為什麼不呢?所以同樣的標準對女性啊。
第一次的話,好好談談。第二次,分手。
分手然後離開。這樣的行為很可能會重演的。
我覺得繼續和動手打人的人約會實在是很蠢的。在你的感情關係里有一個施暴者啊。所以當有人動一下你的手指頭那一刻開始,馬上離開,再也不要回頭。
不論你們在一起多久,你的婚姻狀況,性別,什麼都不是借口。男孩女孩都是,首先保護好你們自己。
我一定會考慮分開。通常隨著時間流逝,事情會變得更嚴重。趁著還能抽身趕緊走吧。
是的,毫無疑問的,她會繼續打你的。或者她是在挑釁你讓你動手。無論哪一種,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虐待就是虐待,一旦發生立即離開。
當然要分開,無論是是誰,如果TA覺得可以和伴侶動手的話,都是不應該處於一段關係中的。
當然要分開,我從來沒有聽過誰打過人一次,沒有再打的。
在這種情況下,性別完全不重要了。如果一個男人打了一個女人(或者是一個同性戀者打了自己的伴侶)那麼另一方應該要離開。如果一個女人動手了,無論她的伴侶是不是身體比她強壯,她的伴侶也應該離開。
這不是有麼有受傷的問題,這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意圖傷害的問題。這是兩回事。而且如果你容忍了一次,那麼它很有可能會再發生。
人人都在說給她一次機會,那麼如果你是動手呢?還會給機會嗎?我只是想表達著幾乎是平等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應該被允許可以暴擊我的妻子一次,然後不用承擔任何的後果。所以我覺得是不對的。
因為我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所以我不能替你回答什麼,我希望這個能幫你想清楚。
是的要離開,或者是非常明確的這是不可以的行為。
就像我在電視上看的,女的對那些冒犯她的男人扇巴掌,似乎在那種情況下打男人是可以的,而且男的比較強壯,所以應該是受得了的。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沒人會受得了。
這里是有雙標的。
作為一個在一段關係里被虐待的幸存者,無論你有多愛一個人或者被人聲稱他們有多愛你,這些人都不夠愛你,因為他們沒有尊重你。這樣的人讓人惡心。
作為一人,你值得被給予基本的尊重,如果這點他們都做不到,那麼你應該離開。
我是一個女人,我會離開任何打我的男人或者女人。沒有理由。
是的要分開,這是對信任不可饒恕的背叛,我會毫不猶豫的離開,因為這一切只會越變越壞。
如果有人打你,離開。無論是什麼性別,虐待就是虐待。
無論雙方是什麼性別,什麼角色,什麼身份,我們只需要記住一樣——暴力都是不可取的…
ref:
If your wife or girlfriend hits you during an argument for the first time, should you break up with her immediately and never go back to her? Why?
byu/Vanakovac inAskRed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