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都寒天 【本文為獨家原創,未經授權嚴禁轉載】
張韶涵被父母和舅舅控告:每個月6萬就沒事
張韶涵(Angela Chang),1982年1月19日出生於中國台灣省桃園縣,中國台灣女歌手、演員,畢業於加拿大溫斯頓爵士邱吉爾中等學校。
2001年張韶涵簽約福茂唱片而後主演偶像劇《MVP情人》;正式進入娛樂圈 。
香奈兒有句話:
與其在意別人的背棄和不善,不如經營自己的尊嚴和美好。你可以在三十歲的時候優雅,四十歲的時候迷人,餘下的一生都讓人無法抗拒。
張韶涵被父母和舅舅控告「棄養」。他們公開指責,說張韶涵答應,每月給父母6萬台幣生活費,各買一套房,至今沒兌現諾言。
他們甚至威脅張韶涵,要毀了她在大陸的事業。
每個子女,都應當明白,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今生今世,不斷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
所以,如果你真愛父母,就該在你成年後,既愛他們,也堅持基本的原則。
你有你的奔波和熱鬧,他有他的空間和追求,這樣,才不會陷於原生家庭的泥潭。
緊密相依,卻又彼此獨立,各自歡喜。
張韶涵的事業,一直在起起伏伏。最大的一次打擊,是在2008年。
2007年,張韶涵把《隱形的翅膀》唱上了春晚。
2008年,北京奧運會盛大舉行時,張韶涵擔當了第62棒火炬手。
可是,也是在這一年,母親指責她毆打父母、同性戀,甚至說她酗酒吸毒。
張韶涵辛苦積攢的人氣,迅速被消耗光,她被公司雪藏。一些曾經的閨蜜,更是落井下石,拿走了她的資源和廣告代言。
至今,張韶涵的人氣都仍未恢復。
當你不輕易過五折的生活,你就會在這殘酷的世界剛柔並濟,戰無不勝。
有句話說:你30歲時的生活,多數是由你20歲時的選擇決定的。
你應該看得到遠方,也能看得到自己;
你應該能熬過生活的苦,也能不委屈自己。
這樣,你才會繼續幸福。
好的人生,不糾纏,要學會做減法,願你我都能做到。
● 電台配樂:張韶涵《親愛的,那不是愛情》●
- 南都寒天:
每個人都有一個心結,這個心結,會指引我們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
比如有人對成功有欲念,有人對權力有向往,有人要很多很多愛,有人缺很多很多錢……
張韶涵也有過心結。父母不爭氣,她想做一個有擔當的「家姐」,希望自己能是個「好人」。
有時我們拼盡全力,最後發現還是無能為力,不是不想,是真的做不到。
放下,倒成就了一次重生。
比如開記者發布會的蔡少芬,再也不要活在母親的債務里;比如唱《阿刁》的張韶涵,不要被現實磨平棱角……
遭遇過最慘淡的人生,之後的路不過是風雨兼程。誰也不想命運多舛,但真要遇到了,換個緯度看,不全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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