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是一個品牌能最快推廣的方式之一,畢竟無論是哪個明星基本上都擁有著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粉絲數量,而明星效應更是能帶動粉絲的消費力,從而給商家帶來利潤,這也是很多品牌都會選擇找明星代言的原因,但是有一些商家既想找明星代言,又不想給明星錢怎麼辦呢?那就只能偷著用了。
范冰冰,娛樂圈內鼎鼎有名的女神級別的人物,可以說范冰冰可是很多品牌的代言大使了,她的容貌五官也十分的端正,所以很多美容或者是護膚品之類的商家都比較偏愛用范冰冰的照片宣傳,不過卻是有很多沒有給范冰冰錢就冒用人家肖像的。
最近,某公司在北京第三人民中級法院對范冰冰提起了上訴,原因是之前這家公司因為侵犯范冰冰肖像權被判賠償了16萬元。據悉事情已經過去有一段時間了,但是這次這家公司卻想出了另外一條道路,就是起訴范冰冰,理由是范冰冰沒有辦法證明照片中的人物就是她本人!不得不說這個理由很強大,非常強大!不過就是沒什麼用。
在經過二審判決之後,法庭以理由奇葩拒絕了這家公司的起訴,看來為了避免賠錢這家公司也是絞盡腦汁的想辦法,不過很明顯這家公司的智商不太夠,要是這都能勝訴的話,那麼相信明天各種明星的代言就會鋪天蓋地了,因為明星們都得想個辦法證明照片中的人物就是他們本人。
當然,或者是這家公司覺得范冰冰落魄了,不出名了,所以好欺負了,才想出這麼一個辦法。又或者是范冰冰故意找的話題想把自己再帶回娛樂圈?當然,這個還是有點難度的,畢竟人設口碑已經崩塌了,就算是回到娛樂圈也不會有太大的發展了,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