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12月11日,高雲翔和制片人王晶今日分別在新洲高院出庭。高雲翔有意修改其保釋條件,同時想要拿回2歲女兒的護照,而王晶則是繼上次在地方法院被拒後,再度申請保釋。
據外媒,當地時間上午10點05分,高雲翔現身法庭,記者在法庭內了解到此次高雲翔主要目的是為了拿回2歲女兒的護照。10:10,法官批准高雲翔修改保釋條件的申請。五分鐘後,王晶身穿綠色囚服出現在視頻畫面中,較之前更為消瘦、憔悴。王晶母親及其他親友坐在旁聽席中,高雲翔團隊部分成員也到庭。
王晶的律師稱由於受害者拒絕接受身體檢查,降低了她關於性侵證詞的可靠性和可信度,還表示警方提取的兩處王晶的精液中並不存在其他人的DNA。王晶的律師還指出,警方之前所說的「在現場發現受害者血跡中有王DNA」的說法並不準確,報告上寫的是「並不能排除王的DNA」。同時,他也表示警方之所以能搜集到這麼多法醫證據是因為王晶並未在第一時間清理房間,這也能從側面證明王晶有可能是無辜的。
王晶的律師稱受害者的4份證詞前後不一,如第一份證詞中完全沒提到性侵,第二、三份證詞中提到大腿瘀傷,是在高雲翔離開後王晶暴力性侵所致,但在第四份證詞中又說是高雲翔和王晶二人一起對她施暴所致。
而後,法庭內播放了事發當晚的監控錄像。錄像顯示,在KTV包廂內王晶與受害者長時間坐在房間角落里,且王晶側頭親吻受害者時,對方未見明顯反抗。而後眾人一同離開KTV,門口的監控錄像中王晶與受害人被拍到牽手。
從監控視頻可以看點,王晶與受害人下車後接吻,受害人仍未見明顯反抗。直到另一名與王晶相識的男子出現後兩人才停止擁吻。當時王晶已呈酒醉狀態,受害人與該男子扶著王晶往酒店門口走去。
王晶的律師還指出,受害者證詞中稱自己被性侵後心情壓抑,曾哭過,但在其離開房間獨自出現在電梯內時,監控畫面顯示其臉部並無哭泣痕跡。同時,事發後王晶也並沒有犯罪後的常見行為,如打掃房間、第一時間前往機場逃逸等。且依據司機的證詞,當日王晶已經抵達機場,接到高雲翔被捕的消息後,自願前往高所在警局。
目前王晶的律師正在提出保釋條件,她表示,王晶父母願意居住在澳洲,且每天9pm-5am可對王晶實行宵禁,王晶也不會接近國際機場和港口100米,他也願意在保釋期間佩戴電子監控設備。
隨後,檢方提出王晶保釋的主要擔心點是怕其潛逃,以及干擾受害人或證人的證詞。但法官表示根據他12年的從業經驗,這種情況並未出現過,希望檢方能提出更有力的反對證據和原因。
法官在法庭上表示,暫時先不宣布決定,可能會在本周的周四或周五繼續庭審,具體時間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