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新京報》:你憑什麼無端指責和批評觀眾享受快樂的權利?
最近看到《新京報》官方帳號發的一篇《聽相聲揮舞熒光棒?相聲演員想做偶像索性轉行》的文章,非常意外,非常好笑!——《新京報》,你是來說相聲的嗎?
意外的是這篇文章竟然出自一家主流媒體。《新京報》是由光明日報和南方日報兩大報業集團於2003年11月11日聯合創辦,是中國第一份由兩個跨地區報業集團合作、並得到有關部門正式批准的大型綜合類報紙,是一份高度密集覆蓋北京市場的強勢新主流紙質媒體。2011年9月1日,經新聞出版總署批准,新京報社由中央媒體單位劃歸北京市管理。作為一家主流媒體,竟然發出如此不著腔調的非主流聲音,真的非常讓人意外,但在深入了解《新京報》的花絮後,小編已經不感到意外了,這種文章對於一家習慣以「假新聞」搏眼球而出名的報紙來說只能算是小巫。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網搜一下《新京報》炮制的那些假新聞事件。
好笑的是通篇文章不知所雲,牽強附會。作者開篇借侯大師創作《關公戰秦瓊》的故事,總結出了外行觀眾會破壞藝術創作這麼一個道理(作者會不會是南大某教授的的學生?喜歡嘩眾取寵),其目的就是為了批評張雲雷的粉絲在演出現場手舞熒光棒和張雲雷一起大合唱,有時還做出現影視歌星的粉絲才會出現的應援行為。小編就納悶了,有幾個疑惑請新京報編輯指點一下:
——誰規定聽相聲的觀眾必須是內行?內行的標準是什麼?
——誰規定相聲演員不能像影視歌星那樣成為偶像、擁有自己的粉絲?
——又是誰規定粉絲不能買熒光棒、買禮物為自己喜歡的演員捧場?
——又是誰禁止觀眾與演員互動、現場大合唱?
觀眾自掏腰包買票看自己喜歡的演員表演節目,現場也沒有告知不能揮舞熒光棒、大合唱、送禮物,也就是說觀眾的這些互動行為是合理、合法、合規的行為,《新京報》有什麼資格限制觀眾與演員互動?
觀眾聽相聲的目的就是為了開心,這種開心可以來源於作品的包袱,也可以來源於和偶像的互動,還可以是被身邊的觀眾和現場氣氛的感染。張雲雷的粉絲喜歡現場和他一起合唱,喜歡像歌星的粉絲那樣揮舞熒光棒、喜歡送禮物,這是對偶像的支持,粉絲本人也通過這種互動感受到快樂。
《新京報》,觀眾有什麼錯?你憑什麼無端指責和批評這些可愛而快樂的觀眾?!
二問《新京報》:是誰規定相聲演員不能成為偶像明星?
《新京報》的這位記者在無端批評完觀眾之後,筆鋒一轉把矛頭指向張雲雷,露出了本來的嘴臉。這位記者竟然指責張雲雷模仿影視歌明星、小鮮肉的包裝、推廣、經營方式,這得有多無知才能說出這番話啊!演電影、演電視是演員,說相聲也是演員,演員只是一種職業,不同領域的演員沒有高低貴賤的分別。

張雲雷是德雲社的一名相聲演員,德雲社是一家經過工商註冊的合法企業,是一家完全自主經營的文化演出公司。公司有權利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對旗下演員進行市場化的包裝、推廣和經營,而且這種經營行為並不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行業規定。張雲雷能在德雲社眾多演員中被作為重點藝人培養,有著自身的特點和優勢:
1、張雲雷自幼學習相聲、太平歌詞、戲曲等多種傳統藝術,具有良好的藝術素養;
2、張雲雷自幼登台表演,深受觀眾喜歡,具有豐富的舞台表演經驗;
3、張雲雷具有偶像演員的外在條件,同時具備實力演員的內在實力;
4、張雲雷遵紀守法,不吸毒、不偷稅、不家暴、不涉黑、不酒駕、不造緋聞……
5、張雲雷尊重舞台、尊重觀眾、呵護粉絲,對人謙和、禮貌、文雅
有資歷、有能力、有顏值、有修養,這讓張雲雷具備一個優質偶像的潛力,在德雲社贏得重點培養的發展機會;長期的傳統文化熏陶讓他擁有與眾不同的氣質和舞台表演風格,也讓他在醜聞不斷的娛樂圈變得清新脫俗,從而得到無數觀眾的喜愛和追捧,特別是年輕女觀眾。她們把明星演唱會上揮舞熒光棒的互動方式帶到了張雲雷的相聲專場,這對相聲舞台來說是一個新的現象。
對這種新的現象,《新京報》的這位記者提出了質疑,認為演員應該勸阻觀眾的互動,請問:觀眾干擾了演員的演出嗎?觀眾破壞了場館規定嗎?觀眾違反了國法行規嗎?都沒有。現場互動本來就是相聲的演出特點之一,誰又規定相聲演員與觀眾的互動只能是聊天,而不能演唱?更沒有規定現場的演唱不能揮舞熒光棒等道具。
相聲演員也是演員,也要在市場上找到適合自己的定位和發展方式,嶽雲鵬和張雲雷在這方面應該是很成功的典範,接下來的孟鶴堂、郭麒麟、陶陽都將通過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舞台上發揮所長,成為廣受觀眾喜愛的明星。
三問《新京報》:是什麼原因讓你露出流著口水獠牙?
通篇看完《新京報》的這篇文章,不知道它的道德正義感從何而來?強行「綁架」侯寶林大師來欺壓小輩張雲雷和他的粉絲,記者的這種行徑和那位讓關公大戰秦瓊的老人有什麼區別?一樣的無理、可笑,不一樣的是老人是無知,而《新京報》的這位記者或編輯則是無恥。
古人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新京報》突然無端指責張雲雷和他的粉絲,其根本目標應該是張雲雷背後的德雲社和郭德綱,那它又是為什麼「利」而來呢?讓小編來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
一、想蹭免費的WIFI,提高知名度和關注度。德雲社、郭德綱是娛樂圈公認的免費WIFI,《新京報》作為一家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新媒體,需要炒作和關注,一個毫無相聲基本功的相聲博士因為狂懟郭德綱都能紅透網路,《新京報》作為一家媒體想製造話題和熱度更是輕而易舉,此前的每次假新聞都得到了很大的關注,張雲雷作為當紅演員,是一個很不錯的目標。
二、德雲社與《新京報》或某編輯、主管有利益矛盾。當年郭德綱與北京台交惡的主因就是利益矛盾,以致後來發生「李鶴彪打記者」等事件,這個只是猜測,都在北京發展,相互之間少不了打交道,有什麼利益關係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三、受人指使,有償(或利益交換)抹黑德雲社。德雲社發展太快,幾乎壟斷了商演市場,這讓很多同行眼紅,打擊張雲雷、孟鶴堂等就是打擊德雲社,因此隔三差五的就會有人跳出來抹黑德雲社。最近,薑昆再次高談反三俗,於是就有人拿出郭德綱徒弟半裸的舞台照,亮出反三俗的大旗,欲除德雲社而後快。
四、揮舞大棒,必有所求。《新京報》並不是一家八卦小報,現在突然對德雲社旗下演員揮舞大棒,雖然是無稽之談,但確實讓人惡心,其目的也許只是向德雲社發出某種信息,希望能引起德雲社的重視。要知道所有的媒體都具有放大器、擴音器的功能,無論是大事、小事,甚至沒事,都能給你整出大事來,《新京報》對此特別擅長。
五、記者或編輯得了瘋牛病或狂犬病——有病,得治!!
結束語:媒體要有媒體的責任和操守,記者要有記者的良知和素養
《新京報》作為一家主流媒體,應該向《濟南時報》學習,用積極的眼光和思路分析張雲雷走紅的原因,從中尋找出適合本地曲藝發展的經驗或思路,從而推動地方文化的發展和繁榮。媒體要有媒體的的責任和使命,媒體人要有媒體人的良知和操守,不要把把自己整的像一個毫無道德操守、毫無底線的狗仔一樣四處撲咬,唯利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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