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8月9日《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新華社記者白靖利、王研
短短一年多,一個購物店返給一家旅行社回扣近2000萬元;遊客購買的翡翠、銀器等商品,回扣低則30%、高則90%;從組團社、地接社、導遊到大巴司機,每個環節都吃回扣……
最近,昆明警方打掉一個以「低價團」吸引遊客、通過購物收取高額回扣的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這起案件揭開了低價旅遊背後的黑色利益鏈。
吃回扣 新華社發 徐駿 作
組團社、地接社、購物店、導遊聯手合謀,有的商品價格是進價的100多倍
據「新華視點」記者了解,這一團夥分工明確。其中,去玩吧(北京)旅遊有限公司和深圳青年旅行社兩家旅行社主要負責在兩地低價組團,昆明仟悅旅行社負責地接、設計線路,導遊負責帶團旅遊及引導到購物店消費,購物店提供商品及回扣。
在整個鏈條中,掌握遊客資源的兩家組團公司地位最高。仟悅旅行社按照每位遊客100元至500元的標準將費用交給組團公司,另將每人50元至100元的「人頭費」直接交給兩家組團公司的各一名負責人。去玩吧(北京)旅行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某某說:「我手里有總公司北京金色世紀商旅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多萬會員的資源,利用這個條件收取‘人頭費’。」
仟悅旅行社是「中樞」環節,不僅要對接上遊的組團公司,還要安排導遊,同時根據收取的團費和商家的回扣,設計線路和購物店的數量。「按照行業慣例,商店必須給旅行社回扣,不給回扣就不帶旅遊團進店。」仟悅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毛某某說。
「地接社主要靠導遊來忽悠,因此導遊作用至關重要。」辦案人員介紹,在旅遊過程中,導遊會盡量讓遊客少睡覺、少進景點,時間都被擠壓出來購物。此外,旅遊團遊覽完各景區回到昆明後還要「掃個尾」,「導遊會威脅遊客,到了昆明就沒有義務送去機場,但如果願意去一家花店購物就可以送。」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此過程中,司機往往也會相機行事,如遊客到了購物店不下車,司機就說不能開空調、不能在車上休息,想方設法把遊客「趕」去購物。
購物店則要隨時核對遊客的購物金額和返點。為了盈利,他們往往按照商品進貨價的數倍甚至數十倍定價。「低價團一般是旅行社貼錢經營,每名遊客貼一千多元。而購物店的商品往往是進價的30倍以上,多的甚至達到100多倍。只要遊客買東西、旅行社收回扣,這個倒貼的成本就輕鬆賺回來了。」昆明市公安局旅遊警察支隊支隊長楊榮彪說。
目前,昆明警方已抓獲31名犯罪嫌疑人,查獲100餘本會計帳簿、7台涉案電腦,凍結一批涉案銀行帳戶、房產和資金。
回扣最高可達90%,一個店一年返近2000萬元
支撐這個黑色鏈條的關鍵就是回扣。記者了解到,回扣最高的是翡翠,可達90%,其他玉石一般是70%到90%,銀器和茶葉一般分別為40%至50%、30%至40%。
公安機關偵查表明,仟悅旅行社在雲南有20餘家合作商店,回扣數額最大的是騰沖一家玉石商店,一年多內累計向仟悅旅行社返款近2000萬元。「這家店合作時間最長,從2012年就開始了。由於購物返點比例高,往往幾個團去買茶葉都不如一個團來買玉。」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副局長袁恒說。
據了解,仟悅旅行社70%以上的收入都來自購物回扣。正是靠著高額回扣,這家只有12人的旅行社2017年淨收入達1200餘萬元。公安機關同時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毛某某共接「低價團」「零價團」280餘個,向上遊組團社相關人員行賄130餘萬元。
導遊是收取回扣的末端。涉案導遊沐某某供認,其於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在仟悅旅行社工作,沒有基礎薪水,也沒有保險和補助,帶團要先墊付相關費用。「收入是我所帶團的客人到購物店購物總額的10%,我再從10%里按照行規給大巴車司機2.5%的提成,如果團隊還有全陪導遊,我還要給全陪導遊2%的提成。」沐某某稱其一年收入20多萬元。
口頭約定合作,操作有「暗號」,明暗兩套帳
對於這類「零團費」或團費過低不足以支付成本,靠購物拿回扣貼補團費的做法,業內稱之為「賭團」。毛某某的妻子此前為某旅行社員工,2012年兩人成立仟悅旅行社後將「賭團」的模式帶了過來。
2017年4月15日,雲南出台包括取消定點購物、下架低價遊在內的22條旅遊市場整治措施。但是,不少旅行社、購物店、導遊等操作手法隱秘,低價遊等現象禁而不絕。
據涉案的大理某銀器店老板王某某供認,其與毛某某商量合作時就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協議和合同」,操作模式為:被導遊帶到店里的遊客手上帶著相應顏色的手環,購物結束後,導遊根據銷售單據與王某某核對銷售金額和返點金額。然後,王某某通過網路轉帳將返點轉給毛某某。「仟悅旅行社遊客消費的小單我會統計好,記錄在本子上,然後當天就毀了小單。」王某某說。
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雲南對低價遊及購物店的整治力度較大。於是,一些商店就實行兩套帳,將公開帳本交由專門的公司來做,內部小帳本往往掌握在老總或者信任的人手中。
根據辦案人員調查及毛某某供認,仟悅旅行社有兩套帳,一套是公開的帳,很「乾淨」;另一套則由毛某某掌握,什麼時間、多少團、購物金額多少、返點多少等都記錄得很清楚。「公司帳戶與個人帳戶不互通,資金都進入我的帳戶,方便對私人進行交易。」毛某某稱。
毛某某轉給北京、深圳兩家旅行社有關人員的「人頭費」,名目為「宣傳費」。為躲避監管和查處,這些費用除了少部分直接轉帳外,多是通過員工的銀行帳戶轉帳給對方的員工,繞了一圈,隱蔽性很強。
「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旅遊行業的監管和整治,推動雲南旅遊產業轉型升級。」楊榮彪說,暑期是旅遊旺季,提醒廣大遊客在出行前找正規的旅行社,簽訂正規的合同,不要貪圖便宜報「低價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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