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同事推薦了《奇葩說》的一期節目,主題關於辯題是:「高薪不喜歡和低薪很喜歡的工作,你選哪個?」
看的過程哈哈大笑,看完之後就陷入了沉思。
剛畢業那會,你可能和小匯一樣吧,都想著要朝著自己喜歡的工作去,還篤信過「第一份工作不看重薪水」。可只要你進入了職場,就會發現大多數人的學習能力和賺錢速度基本是趕不上這個社會的發展速度。
01
僅有一份喜歡
遲早會被生活耗得一乾二淨的。
《奇葩說》的選手李思恒用自己真實的低薪生活,生動形象地詮釋了沒錢帶來的煩惱。他說自己曾是一名網路英語老師,這是他喜歡的職業,但是一節課只有20塊錢。
有一次臉部過敏,買一張面膜就花了19.9,剩下一毛錢,所以他果斷辭職。
他說:「就是因為低薪,讓我沒辦法堅持下去了。」
鬥獸場一樣的地鐵,鳥籠一樣的合租房,還不完的花唄,交不完的房貸車貸……我們眺望著詩和遠方,但可能口袋里的錢,卻連一張去遠方的車票都買不起。
放棄了高薪,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你以為自己會快樂無邊,但是生活的磨難卻會接踵而至!試問:哪一種工作是開心的?哪一種快樂又是免費的?
最後你會發現:低薪意味著你靠自己可能一輩子都買不起車、買不起房,合租的吵鬧、擠地鐵的痛苦,等你嘗過滋味後,就再也不想嘗試了。
說的再現實一些,在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社會里,沒錢意味著看病吃藥都沒資格,更別提突如其來的意外事故。再想到自己的父母如果身體有恙,連盡孝的機會都沒有。
僅有一份喜歡,遲早會被生活耗得一乾二淨的。
02
你那不叫喜歡
叫心血來潮
借用《奇葩說》李誕的一句話:開心點,人生不值得!秉承著這樣的觀念,衍生出的一種生活態度就是:我喜歡的我就做,我不喜歡的就拉倒,人生苦短,盡量瀟灑!
在工作上也一樣,我喜歡的我就多幹幾天,不喜歡的馬上就裸辭跳槽。根據數據顯示:90後平均在職時間19個月,而95後平均7個月就離職。
但你要知道,工作不是遊樂場,也不是電影院,你出來之後沒人會問你,你開不開心,快不快樂,爽不爽?
一邊是瀟灑的追逐遠方、拍拍屁股就走的「夢想家」們,一邊是收拾爛攤子、再繼續招人的苦逼HR們。HR們人走了可以再招,但是這些「夢想家」永遠不會懂:職場中最蠢的做法就是,用喜歡與否來衡量工作。
認知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我們這種俗人,可能連一個口紅色號,一杯咖啡,一個愛豆,一款衣服,都沒法做到從一而終的喜歡,並且隨時在變化,何況是工作。
所以當你用喜歡與否去衡量一份工作的時候,你當下的這種喜歡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短暫的,你可能都感受不到。
另外,把喜歡和愛好當做工作,只會傷害了自己的愛好。
喜歡,是你有可能進入某個領域的表象,它形成你對某個領域的愛好。但是只停留在喜歡,開心的玩一下,永遠都不能可能發展為職業本身。要知道,在喜歡和職業之間,永遠隔著時間,努力,汗水,堅持……哪一行業都不是靠單純的喜歡走到底的。
喜歡也不是萬能的,你喜歡的並一定代表你能做好,你一定看到過不少身邊的人,有說喜歡這個喜歡那個,最後沒有一個堅持下來的人。
輕易能放棄的喜歡不是喜歡,那叫心血來潮。
03
「喜歡」是很浮動
但「高薪」卻明明白白在那里
整場辯論當中嗎,有一個小觀點很打動我:把愛好當做職業本來就是一件特別難得的事情,如果真的有一份工作恰好是你喜歡的,還能賺到錢,已經非常不容易了。
是的,你會發現,在我們身邊,大部分只是把愛好和喜歡當做一種打發時間的途徑,他並不在乎自己水平的高低,也不在乎能學到多少東西。只有極少的人把自己的愛好當做信仰或者自己生命,將一生的精力都為它添磚加瓦,他們不計較輸贏,不計較回報,而且樂此不疲。
向後者這樣的人太少太少,鳳毛菱角。
更多的人,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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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想去圖書館閱讀,最後怕坐車麻煩,躺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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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別人做的美食,自己突然來了興趣,最後因為連買菜都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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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寶上買回一件心儀的東西,取回快遞後放在一邊,好幾天都忘記打開
… …
你有沒有發現,「喜歡」是一件浮動的事情,而「高薪」卻是明明白白寫在那里的。
蔡康永說:「你不一定要做你最喜歡的一件事,可是你要做一個你能夠學到東西的事,因為學習是快樂的。」這點我非常讚同。
選擇工作的時候,當我們糾結於喜不喜歡的時候,不妨去想一想,這份工作是否能夠讓你學到東西,這才是最重要的。光憑喜不喜歡來選擇工作,最後未必能夠選到自己稱心如意的工作。
當我們不再僅僅把喜歡和討厭,當作我們判斷和選擇一個事情,一份工作的唯一標準時,這才叫成長。有了這種成長作為底牌,你的選擇才有自由的底氣!
今天,你有機會選擇一種高薪的職業,說明你的主管看重的是你無可取代的價值,如果你沒有這份與薪水等額的價值,他憑什麼給你開高薪?
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還用喜歡與否當做自己逃避的擋箭牌,而不是約束自己的不開心,讓自己成長,那麼你將永遠都是一個憑喜好做事的小孩兒,但抱歉,職場不需要小孩兒!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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