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轉PO的微博「中國,一點都不能少」,是不是少了個字?
提示:當一個風箱兩頭漏氣的時候,我們要用它,首先就得堵住其中的一頭,比較容易對付的那一頭。所以,面對稅務風波後的范冰冰,我們應該想對比較容易對付的那一頭,而在還沒有相關法律條款的情況下,也許只有封殺是管用的——不管到了什麼時候,我們都不能讓一個有法律和嚴重道德污點的藝人,沒事兒人一樣地在舞台上誤導人們。

終於,范冰冰沉不住氣了,11月17日,她繼稅務風波後在社交媒體上罕見發文,她轉PO共青團中央微博並寫道:中國,一點都不能少。范迷們為此歡呼——蟄伏許久的范冰冰終於發聲了。范冰冰的男朋友李晨也第一時間轉PO共青團微博,配文:「cn」。對此網友評論:「中國,一點都不能少。」「不能少!愛我中華!」「姐姐說的對!」
對於這樣的發文,說實話,一般人是很難看懂的。中國一點什麼都不能少呢?要不是網友來個「不能少!愛我中華!」還真看不懂。但是,我們還是要說「愛我中華」不是空喊的,我們只願稅務風波能少一些,同時,也應該知道「愛我中華」是捋起袖子加油幹出來的,這麼喊顯然意義不大。

范冰冰「沉默」後,人們大約還能在網上零星地看到一些關於她的消息。在百度的資訊搜索裡大約有這麼一些:范冰冰粉絲團和反黑組正式澄清:移民分手轉移財產都是假新聞;范冰冰李晨雙雙為自家代言品牌宣傳,粉絲喊話期待女王歸來;范冰冰首開直播,粉絲半小時狂刷百萬禮物,連王思聰都來了;另有:港媒稱范冰冰將退出娛樂圈,明年2月嫁李晨;窮了?范冰冰被曝在網上變賣二手物品換錢……如此等等。
在這中間,我留意到頭條娛樂的這樣一條消息:10月7日,范冰冰曾發文稱,「感受到你們的心心念念,想你們!」這話是對其粉絲們的安撫。但人們始終看不到范冰冰本人對自己的稅務風波怎麼看,據說,她曾經在10月3日,於微博上就逃稅問題發出「致歉信」,但人們也在致歉信中發現了不少語法和標點錯誤,有些錯誤還十分典型。致歉信原文如下:

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
長期以來,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在影片《大轟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稅問題,我深感羞愧。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該遵紀守法,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自我約束,放鬆管理,以致違法失守。在此,我誠懇地向社會、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以及大眾,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
對稅務機關調查後,依法作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我完全接受,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我從小喜歡藝術,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眾朋友的愛護下,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這才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作為一個演員,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大陸文化而自豪,並不遺餘力為此沖鋒。可以說,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就沒有架式冰冰。
今天,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請大家原諒!
我相信,經過這次整頓,我會講規矩、遵秩序、重責任,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也要監督公司管理,守法經營,誠實守信,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
再次向社會,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真誠的說一句,對不起!

標點的錯誤人們能讀出,但誠意有多少恐怕還是一個未知數。16日,官媒《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發表了一篇《加強演藝界道德法治建設》文章,內容寫到藝人必須肩負起時代重任,以「德藝雙馨」為最終目標,要成為善良風氣的先倡者,隨即話鋒一轉,批判最近有不少藝人無視自己的影響力,做出了炒作緋聞、甚至於違法的醜事,危害到整體社會風氣。雖然,這些文章不是針對范冰冰一個人而言的,但也不能說其所指人群不包括范冰冰。
文章還說。對於這些誤入歧途的藝人「需要接受行業組織制定的、與其言行嚴重程度相應的、有足夠約束力的處罰;違反法律的要接受法律的裁決」,並在最後強調:「不能讓有法律和嚴重道德污點的藝人從其失德失信、違法違規的錯誤行為中出名獲利。」

這段論述讓我想到了一個詞:封殺!這個詞很普通,但卻非常有力量,甚至在現實中,一些傳媒常拿此來「唬」一些藝人。然而,這個時候,為什麼傳媒們不能用這個詞來「唬一唬」范冰冰呢?媒體們說她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未來的路還很長,但在她轉PO共青團中央微博卻少了一個「愛」字,我們不能說這是有意為之,但這至少是讓人感到極不舒服。
我們的時代不是不允許藝人尤其是知名藝人去犯錯,也不是沒有給這些人以改正的機會。但卻在藝人犯錯甚至是犯法被處理之後缺少一些相應的規範和措施,這讓一些藝人犯錯甚至是犯法被處理之後又非常容易地回到舞台,接著做自己和粉絲眼中的明星,這是很不科學的,甚至是個漏洞。要知道,普通老百姓因為失信一次,再要獲得銀行的貸款都很難呢。明星不同與普通人,或多或少,他們在這個社會的感召力要比普通人大,那麼就更應該對他們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不能讓他們在舞台上撿漏。但是,很可惜,我們的法律條款在這方面是個空白。

比這更難管理的是,藝人的粉絲,應當看到,這些人有時為了自己所謂的「個人崇拜」甚至不分黑白、不辨是非,我們似乎一時還難以找到更好地管理和教育他們的辦法,但是,有一個事實是一定的,當一個風箱兩頭漏氣的時候,我們要用它,首先就得堵住其中的一頭,比較容易對付的那一頭。所以,面對稅務風波後的范冰冰,我們應該想對比較容易對付的那一頭,而在還沒有相關法律條款的情況下,也許只有封殺是管用的——不管到了什麼時候,我們都不能讓一個有法律和嚴重道德污點的藝人,沒事兒人一樣地在舞台上誤導人們。(文/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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