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體檢他被確診為肝癌
從高薪到每月1200元的遭遇
尤先生是廈門一家美資物流公司的大客戶經理,已經工作24年,可謂「元老」。公司早年在廈門開立辦事處,他就入職了,工作兢兢業業,步步高升,一切看起來順風順水,他的願望是為公司服務到「功成身退」。
命運卻和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2015年9月,他在一次體檢中被確診為肝癌,一時間萬念俱灰。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勵下,他決定積極接受治療,以求早日恢復,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與內文無關
然而
就在被確診為肝癌之後
發生了讓他不敢相信的事
從原來令人艷羨的高新
住院後的第二個月
薪水條卻瞬間降至1200元……
住院的次月,他看到薪水條時,幾乎不敢相信,「只有1200元,我查了幾遍,還以為自己看錯了。」公司的做法讓他很寒心,他打電話給公司確認,原來,這就是他病假醫療期間的薪酬。
「正是需要錢的時候,沒了經濟來源,讓我怎麼辦,讓我的家庭怎麼辦?」他與公司的台灣老板協商數次,但沒有結果。他幾乎崩潰。
不僅薪水「斷崖式」下跌,而且尤先生還要倒貼錢。
由於原先的薪水高(月薪2.5萬),他的醫社保自繳部分金額高達4000多元。這樣一來,扣除1200元薪水,他還得倒貼3000多元給公司繳醫社保。
治療2年花光所有積蓄
公司的回應是
……
兩年的治療期,尤先生不但花光了積蓄,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
治療期滿後,迫於經濟壓力,尤先生原本打算回去工作,然而公司至今未安排工作崗位。他與公司上海行政總部交涉,得到的答復是:這是遵照廈門市地方規定處理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
對此,記者致電該物流公司廈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對尤先生的遭遇表示了問候和關心,說尤先生是公司的老員工,他們一起共事多年,不過,醫療期間對其薪水的調整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來執行的,並非只針對一個人進行的調整,公司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
而對於自己的遭遇,尤先生仰天長嘆:「我為公司奉獻了24年,到頭來卻是這樣的結局,都不敢想接下來要怎麼辦,這是把我逼入絕境。」
那麼
對於尤先生患癌後公司的做法
是否合理呢?
專業律師是這麼說的——
律師說法:
這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根據《廈門市企業薪水支付條例》第2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力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髮放病假薪水。本案中,公司雖然沒有違反病假薪水最低要求——最低薪水標準的80%(2015年廈門最低薪水標準為1500元,2017年7月起調整為1700元),卻沒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發放。
據介紹,《勞力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職工病假期間依據工齡狀況決定薪水比例,連續醫療期間超過6個月時,病傷假期薪水停發,改由勞力保險基金項下,按月付給救濟費,其標準如下:本企業工齡不滿1年者,為本人薪水40%;3年以上者,為60%。1997年,省勞力廳出台關於企業職工病假期間薪水的規定,應以扣除獎金、津貼、加班薪水為基數。
陳奇斌律師認為,根據尤先生醫療期和24年工齡,公司應酌情適當提高其病假薪水待遇,否則就是變相侵害職工權益。
可嘆
工作24年不幸查出肝癌
而之後經歷的一切
尤先生的遭遇……
讓人唏噓
肝癌被稱為
「癌症之王」
據統計,全世界一年 新髮生肝癌病人81萬
有43萬在中國
中國肝癌占全球發病率50%以上
死亡率50%以上
來源:綜合自海峽導報、新浪微博
編輯: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