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不是遊戲迷,你在過去的兩周都見證了這些熱鬧:
11月3日,你的朋友圈和微博肯定都被各種「IG牛X」、「恭喜IG奪冠」刷屏了;
11月6日,為慶祝IG奪冠,老板王思聰發起了一個土豪抽獎活動;
11月11日,這個抽獎活動終於開!獎!了!
113個人,每個人10000元現金,你中獎了嗎?
不過,作為一個專業的會計微信號,開獎後,很多會計人想的是:這獎金到底要不要交稅?
王思聰開獎微博爆
113個錦鯉要交多少稅?
在雙十一下午兩點多,王思聰開獎,熱度蓋過天貓雙十一。
這中獎的113位「萬元錦鯉」需要交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征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
按照政策的規定,對個人購買「福利彩券」、「體育彩券」其個人所得稅征免問題規定如下:凡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取得的收入額依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有獎發票中獎800元以下免征個人偶然所得稅。其他均要全額征收。
微博抽獎屬於個人偶然所得,是需要交20%的稅的。
應納稅額=10000×20%=2000元
但是,這個錢是由誰來交呢?
實名嫉妒!秀財君的朋友圈出現了一個錦鯉!不過從她曬的朋友圈來看,她提現了10000元。很顯然,她是不用交稅的,那這個錢肯定是王思聰出了!
這麼看來,王思聰花的錢可能還不止113萬呢!
王思聰的會計:
微博轉PO的帳怎麼做?
有人說,王思聰用113萬帶來了2000萬的轉PO,熱度蓋過阿里行銷一個月的錦鯉熱度!簡直賺翻了!
欽佩王思聰行銷頭腦時,他的財務和會計可能得頭疼了!這個113萬的帳怎麼入呢?
微博中獎這樣的經歷確實少有,一般人都沉浸在中獎的狂歡之中,誰還能想到交稅的事情。但是既然發生了,也不能不做帳啊?
其實王思聰微博抽獎活動主要是現金,還算比較好做,更可怕的是今年國慶期間的「支付寶中國錦鯉」!
獎品大多數為「實物」和「服務」,那麼她要不要交稅呢?
答案也是:要交稅的!
這些獎品雖不是現金是實物,但只要是「偶然所得」超過一定價值就需要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地稅主管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個人在購物抽獎活動中獎實物獎品,支付單位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
中國錦鯉@信小呆參加支付寶活動取得的獎品,發獎單位應當按照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適用20%稅率代扣代繳「偶然所得」個稅。
對於網友來說這些是狂歡盛宴,而對於參與其中的各家公司財務來說,卻是非常頭大的一個行銷事件。
往往一項新的行銷活動決定前,財務最先需要解決的就是帳務處理的問題:符不符合準則的要求;需要怎樣的原始憑據;從稅務籌劃角度考慮怎樣做帳更好等等諸如此類問題都是財務的事。
很多公司業務和財務最後各種扯皮,大多是因為前期沒溝通好,活動搞完,錢花了帳不好記,業務報不了帳各種解釋、跳腳、抱怨……
這部分可能是財務們最頭疼的了,因為涉及到個稅處理。其實也就分3種情況對號入座就行了。
1、個稅免征的情況
在企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的前提下:
1)如果你所在的企業是通過價格折扣、折讓的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
2)如果你所在的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同時,還給予各項免費贈品;
3)如果你所在的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時;
都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稅可由公司代扣代繳情形
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
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
以上3種情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或獲獎所得,前2種可按照「其他所得」項目,第3種情況按照「偶然所得」項目,都可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稅。
3、按商品價值定個稅
1)當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時,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2)當企業贈送的禮品是外購商品(服務)時,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下次,中獎的該是我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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