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娛樂圈中的薄命紅顏,除了藍潔瑛外,還有陳寶蓮以及梅艷芳。2003年12月梅艷芳因患宮頸癌去世,至今離開人世整整15年。
但梅姐去世這15年來卻一直不得安寧,皆因其母親覃美金(梅媽)自始至終都想霸占女兒的全部遺產,多年來數次因生活費鬧上法庭。
當年梅艷芳留下價值約3000萬~3500萬港元的遺產,她生前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遺產,並在遺囑中寫明梅媽每個月可以拿到7萬港元的生活費。
每月7萬元生活費本來綽綽有餘,但是梅媽卻不滿足,她與兒子梅啟明多次到法院起訴,聲稱有外人侵吞了梅艷芳的遺產。結果梅媽不但每次都敗訴收場,還欠下了200多萬港元的律師費,最終因無力支付而被迫在2012年申請破產。
其實破產後梅媽每月仍能領取3萬元的生活費,誰知她竟然聲稱自己「熬得很辛苦」。向法庭申請把生活費增加至12萬元!當時法官忍不住當面懟她說:「香港有幾百萬人比你更辛苦!」
2013年,梅媽再次到法院申訴,聲稱已經7個月沒拿到生活費。被法官拒絕後,她氣得大力拍桌還爆粗大罵:「是不是想餓死我!」還揚言」一條老命跟你鬥!「
一直等到2016年破產令終於解除,梅媽的生活費恢復到每個月12萬元。但因為要養起無所事事的兒子梅啟明一家,梅媽聲稱日子很難過,要求生活費加到20萬元。可是法院答應後,她卻得寸進尺,企圖一次過領走梅艷芳的所有遺產來買房、買地!當然,最終梅媽沒有得逞。
沒想到,梅媽仍然不拋棄不放棄,95歲高齡的她最近再次出招!她親自到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從梅艷芳遺產中提取20多萬元,用來支付她補辦91歲大壽的費用!梅媽稱,女兒生前曾為她辦了61歲及71歲大壽,4年前她91歲時沒擺壽宴,現在希望能補回來,時間地點都已經定好——明年3月在灣仔一家酒店擺30多桌,邀請親友出席。
不過由於梅媽沒有遞交相關文件,而且梅艷芳遺產受托方均反對其申請,所以法官決定押後案件,另外再排期處理。梅媽當即表達了不滿,稱法官是故意刁難她,又說:「我怎麼跟酒店那邊交代?」梅媽又辯稱現在自己每個月領10萬元生活費「不算多」。法官沒有繼續跟她理論下去,強調:「現在不是清朝,我只是根據法律做事!」
不知道梅媽下次又會想出什麼理由來拿錢呢?期待老人家下次出庭時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