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 |Alain de Botton
翻譯 | 謝熊貓君
公眾號 |謝熊貓君(ID:mrxiexiongmao)
親愛的讀者們,
前不久我們推送了一篇名為《你會和錯的人結婚》的文章,
許多讀者都說驚為天人,振聾發聵。
今天推送續篇。
作者同樣是阿蘭.德波頓,
他用同樣驚艷的邏輯,
闡述了心理學婚姻觀念下,
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做好了結婚準備的。
鄭重、真誠、舉雙手雙腳推薦這篇文章,
大家一定一定要看完!
曾幾何時,結婚是在你獲得一定財務和社會成就後自然而然的事情。
當你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一定的榮譽,幾頭牛,一畝地,你就該結婚了。
但是,在羅曼蒂克的思潮席卷社會後,這一切顯得太勢利和算計了,新的關注點變成了情緒。
人們開始覺得,「感覺正確」才是美好姻緣的真實展現。
「感覺正確」里面,包含了對方必須是「那個對的人」,必須彼此能夠完美的理解對方,必須雙方都不想再和別人困覺。
這些想法雖然感人,但被現實證明,會有很大幾率造成婚姻的最終瓦解。
而這樣的結果,讓數百萬原本謹慎善良的情侶遭遇了情緒的浩劫。
作為對於這種想法的修正,我提議以下的這些原則。
這些原則在脾性上更加古典,並且能幫助雙方來決定是否適合結婚。
原則一
當我們放棄了完美主義
這不僅僅是說,我們要承認我們想要結婚的對象是不完美的。
我們還要了解他們具體的不完美的點:他們有惹人厭的地方,難相處的時候,時不時的不理性,有時會無法理解或者體恤我們的感覺。
婚姻誓言中應該加入這麼一句:「我願意和眼前的這個人結婚,雖然他會經常讓我無法集中心智。」
但要注意,這些個人的缺陷不應該被當作個例。
別人並不會更好,每個人都很糟糕,我們這個種族天生是有缺陷的。
任何一個和你走到一起的人,都會在一些很嚴重的方面有著極度的不完美。
要趁早殺死「和另一個人在一起會很完美」的想法。
在考慮結婚前多談幾次戀愛,能幫你更好的認識到這一點。
多談幾次戀愛不是為了找到「對的人」,而是讓每個人都能第一手的發現,在很多時候,即使是一開始看起來最棒的那些伴侶,湊近了看也是有各種問題的。
「只存在一種婚姻,那就是夠好的婚姻。」
原則二
當我們放棄被別人理解
愛情的開端,總是有一種深刻和強烈的被理解的體驗:
-
對方了解你寂寞的內心;
-
你不需要向對方解釋一個笑話的笑點;
-
你們有共同厭惡的人;
-
對方和你有一樣的性癖好。
這是不會延續的。
另一個應該被加入婚姻誓言中的句子應該是這樣的:「不管對方看起來有多麼了解我,我的心智中總會有很大的部分是對方,或者任何人,無法理解的。」
如此,我們不應該指責愛人在解讀我們內心時候的失職,他們只是無能為力罷了。
他們沒有辦法理解我們究竟是誰,我們究竟需要什麼,而這是很正常的。
沒有人能夠很好的理解任何人,也就無法與任何人產生完全的共情。
「不管對方看起來有多麼了解我,我的心智中總會有很大的部分是對方,或者任何人,無法理解的。」
原則三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是瘋狂的
這個原則看上去很反直覺,畢竟我們自我感覺很好,很正常,瘋狂的應該是別人。
但是成熟的基礎,是主動意識到一個人自己的愚蠢。
-
有人會長時間的失控;
-
有人會無法擺脫過去;
-
有人會產生無用的投射;
-
有人會永遠的焦慮。
簡單的來說,每個人都是傻瓜。
一個人如果不能經常、深刻地為自己感到尷尬,那肯定是因為這個人沒能好好的了解自己。
原則四
當我們準備好去愛,而不是被愛
我們總是把「愛」當成一件單一的事情。
卻常常不能區分這個字所表達的「愛人」與「被愛」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我們應該在願意「愛人」的時候結婚,而不應該糾結於那種對「被愛」的不自然、不成熟的執著。
每個人小時候都只知道「被愛」,這使得很多人錯誤的把「被愛」理解為常態。
對於小孩子來說,父母總是時刻能夠提供舒適、指引、娛樂、食物、清潔,以及絕大多數時候會溫暖而愉悅的對待自己。
父母不會對小孩子展露自己的欲言又止、欲哭無淚,也不會讓孩子看到照顧孩子一天後,疲憊地衣服也不脫就入睡。
父母與小孩子的關係幾乎完全是單向的。
父母不會因為小孩子沒注意到自己的 新髮型而生氣,不會因為小孩子沒有問他們白天工作累不累而沮喪。
父母和孩子都在「愛」,但是小孩子所不知道的是,雙方的愛是處在兩個極端的。
成年後,當我們最初開始渴望愛情的時候,我們幾乎都是想要父母曾經提供的那種「被愛」。
我們想要在成年世界里,重塑那種兒時的被服侍和縱容。
在我們的內心,我們想像著有那麼一個人,會理解我們的需求,提供給我們想要的,同時又懷著無比的耐心,和我們產生共情,無私的對待我們,讓一切變得更美好。
這種想法自然是會造成災難的。
要讓一段婚姻順順利利,我們要堅定的和兒時的自己說再見,把自己變成父母的姿態。
我們需要學會把自己的需求,放在對方的需求之後。
還有一件事要明白。
當一個小孩子對父母說「我討厭你」的時候,父母不會麻木,或者震驚,或者感到威脅,乃至於離開家門。
因為父母明白,孩子的話,並不是經過深思熟慮和耐心尋索後給出的關於這段關係的深刻解讀。
說出這句話的原因,可能是小孩子的肚子餓了,可能是一塊樂高找不到了,可能是父母不讓小孩子玩電腦遊戲,或者是身上有些小痛小癢。
父母會變得很擅長看透小孩子表面的話語,轉而去聆聽那部分因為孩子太年幼而不知道怎麼表達的真實意圖:孤獨、疼痛或者害怕。
父母明白,面對這些感受時的孩子,可能因此而很不公的對慈愛可靠的父母表達憎恨。
我們能看透小孩話語的的能力,在伴侶身上卻得不到什麼發揮:我們總是急於憤怒地反駁伴侶的話,而無法聆聽到他們語言下面真實的表達。
第三個應該被加入婚姻誓言的句子應該是這樣的:
「只要在我有能力的時候,我會效仿小時候照顧我的父母,用同樣的方式來照顧我的伴侶。
這個任務不是個不公平的苦差事,也沒有偏離愛的本意。相反,這是唯一配的上愛這個詞的感情。」
「只要在我有能力的時候,我會效仿小時候照顧我的父母,用同樣的方式來照顧我的伴侶。」
原則五
當我們準備好做家政
羅曼蒂克的人,本能上從情感的角度去看待婚姻。
但是夫妻兩人一輩子一起生活要處理的事情,更加類似於運作一個小企業。
他們需要做出排班表、清潔、車接車送、烹飪、修補、丟棄雜物、雇人幹活、辭退、修復關係、做預算等等。
這些事情在現今的社會中都是沒有光彩可言的。
那些不得不做這些事情的人,往往對此感到無奈,並且覺得是自己生活出了問題才淪落到做這些事情。
然而這些事情才是真正符合「羅曼蒂克」這個詞本意「有利於愛情的延續」的。
它們應該被視為成功婚姻的基石,並且應該收獲更多來自社會的讚譽,應該像攀巖和賽車一樣光彩。
婚姻誓言中一個核心的句子應該是:「我接受熨衣板的榮耀。」
原則六
當我們明白性和愛是一體的
同時又不是一體的
羅曼蒂克的觀點中,性和愛是密切相關的。
但婚姻中,這兩者的共存,只會維持幾個月,或者在比較好的情況下,一、兩年。
這不是任何人的錯,婚姻還有其它的重要元素(陪伴、家政、下一代等等),所以親密會受到影響。
只有當我們能夠接受夜生活不可避免的衰退,我們才是為婚姻做好了準備。
如此,雙方都必須要避免讓婚姻是「為了性」而產生的。而且雙方還要從一開始就準備面臨對婚姻最大的挑戰——出軌。
統計上來說,這個事情發生的概率是很高的。
一個人只有在背叛對方和被對方背叛時候能夠成熟的表現自己,才能稱得上是為婚姻做好了準備。
對於婚內背叛,沒有經驗又不成熟的觀點是:
性不一定是愛的一部分,性可是是快速而又無趣的逢場作戲,就像打網球一樣,兩個人不該試圖去互相擁有對方的身體,性只是一點小樂子,所以一方不必太在乎另一方出軌。
但這是在刻意忽略人性堅不可摧的本質。
沒有人可以身為婚外情的的受害者,然後不覺得剜心刻骨。
他們無法忘卻這樣的遭遇。
這種情緒當然沒有意義,但這不是關鍵。
我們身上的很多東西都沒什麼意義,但是我們依然要尊重這些東西。
出軌的人,要準備好尊重和原諒伴侶的極端的嫉恨,所以也應該盡可能地忍住去和別人發生關係;
一旦發生了關係,應該做一切的努力不讓別人知道;
而一旦真相被伴侶知道,要用超常的耐心來應對。
他們不應該試圖去說服伴侶,嫉恨是不對的,或者不自然的,抑或是資產階級的建構。
同樣的,我們也該做好被伴侶背叛的準備。
也就是說,我們要盡力去理解伴侶在和別人發生性關係時候的內心所想。
有人可能會誤以為,唯一的可能性是伴侶想要羞辱自己,或者所有的愛情都已消失了。
但是事實是,伴侶可能只是想要更多的,或者和平時不一樣的男女生活。
但是要能認識到這一點,就好像學一門外語或者樂器一樣困難,需要很多的練習。
只有當一個人能接受下面這兩樣非常難接受的事情的時候,這個人才應該結婚:
1. 相信伴侶能夠真正的把性和愛分離
2. 同時,相信伴侶會因為倔強而不能把性和愛分離
兩個人都需要掌握這兩點,因為在兩個人的一輩子中,都可能需要展現這兩點能力。
比起「不和別人發生關係」的誓詞,對這兩點能力的掌握,才是對於婚姻更有用的。
「一個人只有在背叛對方,和被對方背叛時能成熟的表現自己,才能稱得上是為婚姻做好了準備。」
原則七
能夠愉快的接受對方的教導
並且冷靜的教導對方
只有當我們接受,我們的伴侶在很多重要的領域,會比我們更有智慧、更講理、更成熟,我們才應該結婚。
我們應該渴望,從伴侶那邊學到東西;
我們要忍受伴侶,指出我們不懂的東西。
我們在關鍵的時刻,要把伴侶當作老師,自己當作學生。
同時,我們要隨時擔負起教導伴侶特定事物的任務。
這種教導應該像一個循循善誘的老師,不應該是喊叫、情緒失控的訓導。
婚姻應該作為一個互相教育的過程。
原則八
意識到情侶間不會總那麼合拍
羅曼蒂克的愛情觀強調,「對的人」意味著和我們有一樣的品味、興趣和生活態度。
這在短期可能是真的。
但是在長期來看,這種合拍性的重要性會大幅降低——兩人之間的不同會不可避免的湧現。
最適合我們的那個人,不是和我們有共同品味的人,而是那個能機智地和我們協商品味不同的那個人。
與其追求完美的互補,倒不如,把能夠容忍差異的能力,作為識別「對的人」的標誌。
合拍性應該是愛情的結果,而不是愛情的前提。
夫妻生小孩之前參加一些育兒課,是個現在普遍被人接受的觀念,發達國家受過教育的人都把這當作正常的事情。
然而在結婚前去參加婚姻課,還沒有普遍的被人們接受。
而這一情況的後果,我們現在日常都在見證著。
是時候埋葬羅曼蒂克的婚姻觀,轉而像準備演唱會一樣,為婚姻做練習和彩排。要知道,婚姻比起演唱會來可要複雜很多,需要更多的系統性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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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Alain de Botton,翻譯者謝熊貓君。文章首發自公眾號:謝熊貓君(ID:mrxiexiongmao),轉載請聯繫公眾號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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