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茅台集團再次召開清理整頓各子公司工作專題會,就清理整頓各子公司的進展情況進行匯總,對清理整頓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題及解決措施進行研究。
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楊建軍、總法律顧問劉漢林、副總經理楊代永出席會議。
匯報顯示,總共需要清理的51家公司中,有5家已完成清理。
會議要求,各牽頭單位要視各子公司的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程序進行清理。清理過程中要妥善解決職工的安置問題。
在6月14日和7月13日召開的第六次、第七次黨委會上,茅台集團明確將清理整頓51戶子公司,所有清理工作將在2019年全面完成。原則上公司管理層次基本控制在三級以內,不再設立四級及以下分、子公司。
據了解,需要清理整頓的51戶子公司,主要存在「定位模糊,與集團業務關聯度不高;管理層級多,存在監管盲區和漏洞;功能重疊,部分存在同質化競爭;盈利能力弱,經營情況較差;‘僵屍公司’,無存在意義」等五類問題。
文章源自茅台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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