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
這個世界唯一的你
茶二暖心拳丨love
1
前男友去世後,我把他的名字紋在了我的鎖骨。
我和他認識,是在我很小的時候。那時候我還是個處在叛逆期的高中生。
準確來說,那是我高二那一年,我爸和我媽離婚了。
離婚前後那大半年,他們兩個人忙著撕財產,忙著相互攻擊。把我扔到了學校,就當一了百了。
為了跟他們作對,我開始瘋狂的逃課,跑去網吧打遊戲、又或者只是找個地方隨便消磨時間。每當班主任忍無可忍,給我爸媽打電話的時候,我都有一種報復成功的成就感。
那時候,誰都沒有為此嚴厲的指責過我。
我爸媽的事情鬧得很大,周圍人都知道。
所以無論我再叛逆,再折騰,他們也會對我抱著同情且關懷的態度,生怕我一不小心就做出什麼不可挽回的事情。
第一個罵我的人,就是他。
而他,在那時候,只是跟我萍水相逢的一個小網管。
是的,他只是我常去的那家網裡的一個網管,沒什麼學歷,初中就輟學。沒什麼錢,總穿著一件肩頭都開線的白T恤。
完全就是那種扔到人堆里,扒拉半天都找不到的人。
但他有一點跟別人不一樣,就是別的網管值夜班都在打遊戲,他卻在上網課。
2
第一次看到一個網管,大半夜對著電腦螢幕,手里攥著筆,認真上課記筆記的時候,我覺得特別搞笑,就在他旁邊直接笑出聲。
可能是笑聲太放肆,被他聽到了,他摘下耳機,皺著眉頭轉過頭看我。
「你在學什麼?」我湊過去問他。
他特別冷淡的看了我一眼,掃了一眼我身上穿的校服:「你滿18歲了嗎?」
我當時就覺得他這句話特好笑。
他們網吧給不給18歲以下未成年人放水,自己心里不清楚嗎?
我問他:「我沒滿18歲,你要把我趕出去啊?」
他無話可說,只能扔下一句話就又戴上耳機。
他對我說:「以後少來通宵。」
他這種話我不知道聽了多少遍,早就脫敏。
於是那天,我不以為恥的「嗤」一聲,捧著泡麵回座位繼續打遊戲去了。
但從那之後,他就記住了我。
當我在他值夜班的晚上,第三次通宵打遊戲,大早上晃晃悠悠跑出去吃早餐的時候。他正好跟人交接班,也出去吃飯。
那天早上,班主任查早自習又沒發現我,告狀給了我媽。
我媽大早上正好氣沒出撒,一個電話就打到我這里,問我為什麼又不在學校。
我坐在早餐攤前,啃著油條跟她大吵了一架。
掛了電話,我發現我面前多了一個人,他端著一碗豆漿,一碟菜包,坐到我面前。
我沒理他,他先開口問我:
「你就是因為你爸媽離婚,報復他們才這麼折騰自己嗎?」
「關你屁事。」
「你知道嗎?你現在能這麼作,總說他們不關心你,其實是仗著他們都是愛你的而已。」
「你懂什麼呀?在這里就教育我,我都要被他們拋棄了,你還在這里指手畫腳。」
「那你知道什麼叫真的被拋棄嗎?」
3
那天,為了教育我,他給我講了他的故事。
他還很小的時候,父親拋棄妻子找了別人,母親扔下他改嫁異鄉。
他從小跟著奶奶長大,奶奶卻早早去世,不得不在幾個親戚那里來回輾轉,好不容易上完了初中,就被扔出來打工。
「但是你看,我到現在還沒放棄,哪怕沒人愛我,我也要一個人過得很好。我還在一邊自己上課,一邊存錢接著上學。」
「你呢?你這樣瞎折騰,說白了就是自私。我要是你,做夢都能笑醒了。」
他那天的話說的很重,但是卻真的把我給說醒了。
如果那一年,沒有他的出現,我可能要這麼窮折騰很久。要折騰到我爸媽和我都筋疲力盡,浪費大把的時間,才會發現原來我不過是作繭自縛。
後來因為這個,我們倆「不打不相識」,成了朋友。
他真的是個很努力也很陽光的人。
很多時候,當我看到他人生艱難也從未放棄的時候,我就會默默告訴我自己:「你還有什麼資格放棄?」
再後來,我們在一起了,是我追的他,廢了老大勁。
他那時候一再說不想耽誤我,最後我問他:
「是誰告訴我,無論如何都不要放棄?你為什麼不相信你自己,很值得別人愛呢?」
可能是他真的很缺愛吧。
我的那句「你很值得別人愛」就這樣被他記了很久。
我們戀愛談了五年,他也整整記了五年。
直到他離開人世的前幾天,他還在微信上提起,然後跟我說:
「你知道嗎?我常常想,是不是我曾經經歷的一切都只是為了遇見你。每當我這麼想的時候,我就會覺得一切都很值得。」
4
但是老天可能真的不想讓他過得太好。
當他覺得自己經歷的一切都已經苦盡甘來的時候,一雙無形的手,收回了他的生命。
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在生命線邊緣掙扎了三天,最終還是離開了我。
他離開後的那年生日,一直很怕痛的我,把他的名字紋到了我的鎖骨,在靠近心臟的左邊。
後來我朋友知道後,為此吐槽過我太傻,她說:
「你以後就不再談戀愛了?到時候人家怎麼會接受你把前男友名字刻在鎖骨。」
我知道她說得對。
因為他離開後的第四年,我認識了一個還不錯的男生。
最後分手的原因,就是他發現了我身上的紋身。
但我從未後悔過。
因為紋上他名字的那天,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我要徹底放下這一切,去開始新的生活。
但我還是要永遠的記住他。
這個世界對他太殘忍。
如果連我都不再記得他,他也許就會像從未存在過一樣,徹底蒸發,如同空氣。
所以,我要讓他的名字,和我的生命一起存在在這個世界上。
我們的生命,每一天都會是新的。
但是有些已經逝去的記憶,卻會像一種力量。
像你最開始接觸它時那樣,永遠賦予你將人生走下去的勇氣。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紋過紋身?
我紋過一個人的名字。
那個人是我曾經很喜歡很喜歡的人。
茶二往期精彩:
bye,
這個世界唯一的你
201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