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慶長假出國旅行,
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情,
但遊客夏先生向記者吐槽:
” 感覺像是去了一趟假泰國 ……“
9月30日,夏先生以5000多元價格參加了從南京出發的6天5晚泰國曼芭跟團遊。通過與團里別的遊客聊天,夏先生竟得知,這個團每個人價格都不一樣。「24位遊客中,大部分人團費2000多元,小部分遊客團費5000多元,最後,竟都被安排在一起拼成了一個低端團。」
夏先生說:” 我是以 5000 元價格參團的,5000元品質雖然算不上高端,但也應該算還可以!可是全程吃住都很差,和之前宣傳海報上提到的五星級酒店等品質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住宿的地方就像個小旅館,而且還每天被安排購物!“
△本圖由夏先生提供
該團周女士反映,她和丈夫還因為不小心碰到了當地人的雨傘被一群人圍攻,被強迫以 200 泰銖(約合人民幣 40 元)購買那把傘。
” 按規定,導遊在行前應該有責任給全團客人提醒和解釋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但我們導遊什麼都沒說,也沒有在事發時積極溝通處理問題,甚至一度不在場,不見人影!” 周女士表示,最後他們只能自認倒霉,交錢買平安。
好好的旅行
如此鬧心
究竟怎麼回事?
參團管道混亂,沒有簽合同就出發
記者就上述情況與該團部分遊客做了進一步了解,他們表示,當初並不是通過官方管道報名的,而是通過微信上的私人代理報名參團。參團價格各有不同,從兩千出頭到五千多不等,並且成團後,部分客人收到了甲方乙方為空白的不含任何章印的 ” 三無 ” 電子合同,而部分客人既沒收到合同也沒有行程單,就直接跟團出發了。
據田女士回憶,”我是通過微信上一個代理報名康輝的泰國跟團遊,含簽證費和小費總共3200元。” 而同團周女士說 ” 我是通過微信上一個專門做旅遊的熟人報名的, 2199元團費、480元簽證費再加上100元小費,總共2799元。最初聯繫的是中北國旅,最後出團的是康輝。“
△ 本圖由團友田女士提供
康輝回應:
有個人代理
團價根據收客情況定價
記者多次致電南京康輝旅行社,終於聯繫上了康輝旅行社總部一位潘姓工作人員,他對相關問題做了如下回應。
「
記者:這些遊客到底是不是參加的康輝旅行社的團?
工作人員:暫時無法確認,要根據合同編號來查。
記者:遊客通過微信個人代理報名,這個是康輝認可的招客管道嗎?
工作人員:康輝認可個人代理管道,只要康輝財務有收款記錄,沒有合同也是認的。
記者:為什麼客人團費不一樣?會存在把高價客人拼到低價團的情況嗎?
工作人員:把高價拼到低價,這個一般不會。團費價格不同,這個是市場常態,以國慶期間泰國6天5晚遊為例,如果收客情況好,報價三四千也有,如果收客情況不太好,一兩千價格也行,畢竟前期已經壓了錢在包機上,如果收不到客,康輝也會虧本低價賣。
記者:實際購物點比合同上多?會存在這種情況嗎?如果有這種情況,康輝怎麼處理?
工作人員:一般不會隨便增加購物點。如果真的是增加了,經查情況屬實,客戶可以憑合同來索賠,康輝會按照每增加一個購物點賠團費全款10%來操作。如果存在強制消費,會賠償客人團費全款20%。而像上面提到的沒有合同或者只有 ” 三無 ” 電子合同的客人,根據康輝財務記錄證明,也是可以索賠的。
記者:導遊在出行前是否應該提醒客人注意當地法律法規風俗?導遊辱罵客人,康輝怎麼處理?
工作人員:一般出行前都是有出行通知書,在機場導遊也會給大家講注意事項,如果沒有講,是不對。客人在旅遊當地違規被罰,屬於遊客個人行為,康輝不會做賠償。如果導遊罵客人,康輝對客人是沒有金額賠償的,只會批評教育該導遊,對導遊個人進行處罰。
」
康輝旅行社工作人員的回應
是否符合《旅遊法》?
記者查詢了相關法律法規,《旅遊法》提到,旅行社組織和安排旅遊活動,應當與旅遊者訂立合同。旅行社應當在旅遊行程開始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單。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遊產品並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的,應當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導遊和領隊應當向旅遊者告知和解釋旅遊文明行為規範,引導旅遊者健康、文明旅遊,勸阻旅遊者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導遊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遊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遊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旅遊者的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當得到尊重。
對於此次事件,現代快報記者將進一步跟蹤報導。
來源:現代快報
記者:朱芳芳
編輯: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