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了24歲的尤先生,在一次體檢被查出肝癌,住院後的第二個月,薪水「斷崖式」的從2萬5降到了1200。
廈門這家公司說:我們依法規執行。
尤先生患病的2015年,廈門最低薪水標準為1500元,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按照最低薪水標準的80%發放,也就是1200元。
勞力仲裁,尤先生敗訴。
職場,真的容不下一個病人嗎?
02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2年前也有一個很類似的事件,華為解雇了身患癌症的員工魏延政,當時也是沸沸揚揚。
每次這種事件一發生,大家都會驚醒:步入中年,連病都不敢生!
這個時候,懂點醫療期的法律規定就顯得尤為重要!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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