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一則「患癌高管月薪由2.5萬降至1200」的新聞刷爆了朋友圈。
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了24歲的尤先生,在一次體檢被查出肝癌,住院後的第二個月,薪水「斷崖式」的從2萬5降到了1200。
廈門這家公司說:我們依法規執行。
尤先生患病的2015年,廈門最低薪水標準為1500元,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按照最低薪水標準的80%發放,也就是1200元。
勞力仲裁,尤先生敗訴。
職場,真的容不下一個病人嗎?
02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2年前也有一個很類似的事件,華為解雇了身患癌症的員工魏延政,當時也是沸沸揚揚。
每次這種事件一發生,大家都會驚醒:步入中年,連病都不敢生!
這個時候,懂點醫療期的法律規定就顯得尤為重要!
什麼是醫療期?
通俗點來講就是你生病了或者非因工受傷了,你需要請病假休息,能請的假期的天數就叫做醫療期,在這期間公司不得解除勞力合同。
醫療期有多長?
一般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醫療期的長短取決於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公司同意的話,也可以延長醫療期。
所以不是治療時間多長,醫療期就多長。一般規定: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不過各地的執行標準也並不一樣,比如上海就是按照本單位工作年限來計算醫療期。
醫療期的期限也並不是一次性的。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六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九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十二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十八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十四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假設你生病了,可以享受三個月的醫療期,那麼從你2018年2月1日第一次休病假開始,到2018年8月1日之間,在這六個月里你可以累計休病假三個月,在這期間休完三個月假即視為醫療期滿。
醫療期薪水到底能領多少?
在醫療期期間,公司應當照常支付員工薪水,但是具體並沒有統一的規定。
公司可以根據各地的規定來自行制定本單位的醫療期薪水制度,只是最低不能低於當地最低薪水的80%(廈門這家公司就是嚴格按照了這個標準)。
比如深圳做法是這樣的,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薪水的60%支付員工病傷假期薪水(但不得低於最低薪水的80%)。
而上海則是根據工齡及對應的比例,按照本人薪水計算醫療期薪水。如果連續醫療期超過6個月,則會調整為比例相對更低的疾病救濟費(當然,也有破解辦法,如果當中可以暫停醫療期回去上班一段時間…就可以中斷醫療期)。
醫療期內,公司可以解除勞力合同嗎?
不可以。
勞力合同到期的時候,如果醫療期還沒滿,這個時候公司終止勞力合同屬於非法終止,勞力合同應當延續至醫療期滿時終止。
醫療期滿後還未康復,公司可以解除勞力合同嗎?
可以。
如果員工醫療期滿但沒有辦法從事原來的工作,首先應當調整崗位。公司應當給員工調換至與身體條件相符的工作崗位。
如員工仍不能勝任的或沒有與身體條件相符的崗位,公司可以行使解除勞力合同的權利。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重大疾病,還可以要求不低於6個月薪水的醫療補助費(各地在實踐操作中會有不同)。
當年魏延政的醫療期滿後,病情依然在延續,華為就是選擇了終止勞力合同。
03
這件事引起的熱議背後,是因為深深戳中了中年職場人的無奈。
人到中年,怕的不是衰老,而是意外突降,打得你潰不成軍。
很多人提到了一本書《焦慮的中產》,它里面說「老板可以要求員工忠誠,員工卻不能要求老板念舊。
法律永遠規定的只是一個底線,而「度”如何把握只在老板的一念之間。
這就是又殘酷又真實的職場法則。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
只能自己學會向制度和法規借力。
掌握最低的法律底線,任何時候都不準許公司踐踏。
剩下的,老生常談也要說一句:趁一切還來得及,好好愛惜身體吧!
健康才是你最大的資本。
來源:Lawyer點評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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