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電影《後來的我們》被控「不正當競爭」事件又有了進一步發展。
片方正式發布律師聲明,對網傳的不實指控及相關造謠者做出嚴正聲明。律師聲明中指出,《後來的我們》根據劉若英於2010年創作的小說《過年,回家》改編而成,小說著作權由劉若英所有;影片在創作、策劃、拍攝、發行的等環節均依法合規。

聲明中亦嚴正表明,新浪微博用戶「出品人布衣翁」在微博上發表大量不實信息,誹謗劉若英,葉茹婷(《後來的我們》制片人)剽竊了其劇本和擬拍項目。委托人要求立即刪除不實信息並作出公開道歉,也要求相關管道及個人盡快刪除並停止轉載不實言論,切勿以訛傳訛,否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
1月7日,由劉若英執導,井柏然,周冬雨,田壯壯等主演的電影《後來的我們》遭到了武漢一家公司的指控。根據網曝圖片顯示,指控的理由是這部電影存在「不正當競爭糾紛」行為。原告方為武漢光亞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而被告方包括《日,由後來的我們》出品方上海拾谷影業有限公司,霍爾果斯英兒電影有限公司等,以及導演劉若英本人,索賠數額疑似為7千萬。《後來的我們》已於當日作出了回應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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