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往往對生死話題有所思考
如何安排身後事
成了很多老人認真考慮的事務
越來越多的老人選擇
立份遺囑「有備無患」
但竟然有99.96%的老人
選擇「防兒媳女婿」條款
這讓網友炸開了鍋
立遺囑者平均年齡不斷降低,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量上升,超過99%的遺囑處置房產……
最近,一份《炎黃遺囑數據庫藍皮書(2017——2018)》在瀋陽發布。據悉,該數據根據已運行兩年的炎黃遺囑數據庫綜合分析而來。
藍皮書顯示,有99.96%的老年人選擇炎黃遺囑數據庫范本中的「防兒媳女婿」條款。在遺囑中規定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其夫妻共同財產。
網友議論紛紛
讚成派: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想怎麼處理都是自己的權力
@奔跑的鴯鶓:其實也是保護自己的孩子
@腿和口水君_現充蠢氣爆表中: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想怎麼處理都是自己的權力
@丁鴆:這就是父愛和母愛啊!表示接受!
@岌津:兒媳女婿本來就是外人
@翠翠叉:我覺得並沒錯啊,那是人家父母的東西。關你什麼事啊。
@elina_bibi:國外都有立遺囑的意識,我加拿大朋友18歲就立了遺囑。這與迷信無關,遺囑是一種法律工具而已。
@R楠楠R:老人活那麼大了,會看人,如果兒媳和女婿對他們好,很孝敬,也不會防他們的
@專幹噴子300:沒問題,各給各的子女
@廖愛莉:無可厚非,如果是我,我也希望給我的兒女多一點保障
@艾架式咻:畢竟當今男女婚姻太不牢靠 說離就離了。 一切的社會關係都是交換
異議派:都不把兒媳女婿當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順你才怪!
@小小李尒:你的兒女何嘗不是別人的兒媳女婿。
@King_zby:都不把兒媳女婿當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順你才怪!
@大事不妙了:這麼防著別人,也難怪別人不會真心對你
@哦吼哈哈:立這種遺囑的家庭都不怎麼和睦
@paike_nhlm3h7law:可以理解,但是也請不要對媳婦女婿有要求,最惡心的是在義務方面總拿媳婦和女兒比,女婿和兒子比,在權利面前媳婦女婿就要當賊防。
@啦啦and小夾子:所以很多人說媳婦永遠都是外人
@冰糖-可樂:都是一家人有什麼好防的[費解]
@從思沐:只孝順自己父母就好,公婆什麼的,面子過得去就好。他們再有錢,花不到你身上有什麼用。財產都留給你老公,你老公不給你花也是白扯,就算最後留給了你的孩子,全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何必為此感恩戴德對他們好,真寒心,我覺得做兒媳婦就按照公婆的態度回報吧
@蜜絲Aimee需要很多很多安全感:我想都想不通身為公公自己老婆也是嫁進來的,身為婆婆自己也是嫁到別人家去的,到兒媳頭上就變外人了,哎
@酒醉還來花下眠__:我真覺得有必要這樣嗎,誰還缺那點錢,又不是有王位
@優惠券派發員:呵呵呵,既然老人防著兒媳和女婿,也別怪人家不贍養你。
@大大大大的雯子saranya:的確老人有支配自己財產的權利,但是既然把媳婦女婿防在外面,那應該理解媳婦女婿可以不承擔贍養的責任,這不是很功利地說你不分我錢我就不照顧你,而是情感上你根本不把我當自己人,而且你還覺得我可能會和你孩子離婚,這對於那些已經相處很多年的兒媳女婿來說,得感覺多寒心啊
@陳少俠本人:你以為女婿不慫恿?立這遺囑本來就是防著離婚,小兩口沒準因為這遺囑還真離婚了。
現身說法派:愛是相互的
@wenzi-Y:可能我身邊都是正能量,結婚1年,婆婆給我套房,房產證只有我一個人
@茜是美麗的梨落:我婆婆把她的房子立遺囑寫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繼承,去年買了兩套房子也寫的是我和我老公名字,我說不用寫我的名字,因為我覺得我絕對不可能和我老公離婚的,有這個信心,可是婆婆說這是她對我的心意。婆婆老了病了我也絕對會好好照顧她的。愛是相互的,從剛開始的不適應到現在八年了,已經當一家人了。
@從思沐:我娘家比我老公家條件好,我公婆還特怕他兒子吃虧了,訂婚後把婚房從老公名下轉移到他倆名下,說婚後給我們買套新房寫我的名,婚房讓我裝修添置東西。結婚兩年生了孩子才給買房,死活不寫我的名字,非要寫我女兒的名字。我就看著這些人耍小心眼,我不在乎這點東西,但以後我也不會拿他們當一家人。
@二小姐范er:我婆婆來我們家住了幾天,買東西都是我們給錢,然後給我自己專門記了一個帳單,記著我所有的花費
其實子女離婚率逐年升高,
是父母會采納這一條款的原因。
瀋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瀋陽市沈河區炎黃為老服務中心主任趙旭表示:
子女離婚的時候,兒媳或女婿要分走公婆或者嶽父母的遺產,這是很不公平的,所以這種條款很正常。當然,這一條款只在子女離婚的時候會有意義。
據藍皮書數據顯示, 瀋陽辦理遺囑的老年人的平均年齡, 從85.43歲逐步降至60.09歲。 男性較女性訂立遺囑所占的比例較高, 平均比例54:46; 遺囑庫中處理財產以不動產為主, 占比高達99.7%, 其中1—2套房產的老人占絕大多數, 多為防止子女上演「房產爭奪戰」。
通過對藍皮書數據的再分析,
可以發現一些耐人尋味的現象。
老人去世後,財產繼承人不一定就是子女。數據顯示,配偶互相繼承後再由子女繼承的比例逐年上升,這種趨勢表明,老年人已經開始優先考慮怎麼保障配偶的晚年生活了。遺囑中甚至有少量留給再婚老伴或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在炎黃遺囑數據庫立遺囑的老年人中,離婚家庭比例僅為4.75%,再婚家庭比例僅為3.94%,但這些家庭立遺囑的意願往往更為強烈,而且再婚老年人幾乎沒有按法定繼承分配財產的。
趙旭表示,究其原因,許多老年人再婚前都各自有子女,如果沒有寫遺囑,一方去世後,另一方的子女可能來爭奪財產。為了避免此類糾紛,許多再婚老年人萌生了立遺囑的想法。
老人立下的遺囑,如果家人有分歧,在老人去世後肯定會鬧矛盾,如果生前知道了,那矛盾肯定就提前爆發了。
數據顯示,2017年老人與子女商量立遺囑的比例為83.20%,到2018年,占比已經大幅下降。
2018年上半年的數據顯示,54.26%的立遺囑人不想讓子女知情,而且這一比例是逐漸走高的。
有這樣一則刷爆朋友圈的文章,說的是獨生女杭州白領小麗的事兒。其父親去世後,小麗本想把父親名下的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沒想到,由於父親去世時奶奶仍然在世,因為父親沒有留遺囑,導致父親財產的一部分由奶奶繼承,奶奶不久後去世,這些財產又由小麗父親的兄弟姐妹轉繼承。
隨著社會發展,立遺囑的目的,從防范子女爭奪財產,向避免家庭財產損失轉變。炎黃遺囑數據庫訂立遺囑人群以獨生子女家庭為主,占比47.74%,其次才是2-3名的多子女家庭,占比43.18%。
專家解析 / 按個人意願支配財產的需求在增長
「這些現象乍看意料之外,深思後又在情理之中。」趙旭表示,瀋陽作為東北地區特大城市和遼寧省會城市,城鎮老齡化達到27%,老年人家庭財富在不斷增長。
從1990年後開始出現大量子女與父母分開單獨居住現象,家庭規模趨向小型化,與此同時,是利益複雜化、離婚率高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對個人財產按照個人意願進行支配管理的需求在增長。
尊崇個人意志,是人情社會走向法治社會的過程,這種趨勢已經開始在家庭領域顯現。
獨立的權利意識取代身份附屬的趨勢在加強,老年人與子女經濟獨立、權利獨立的趨勢在加強。老年群體養老問題突顯,老年群體對財產的積累和傳承,以及對自身養老費用支出規劃提到了一定高度。
財產如何分配?
遺產如何處置?
……
社會越進步
相關話題的討論也會越來越開明
對於這個很現實的問題
您怎麼看?
瀋陽晚報、沈報融媒記者:劉宏偉
新媒體編輯:董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