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財經周刊》發布了一個「2018最具商業價值明星榜」,看著看著就發現這份榜單有問題了。百分之九共有4名成員上榜,分別是蔡徐坤、朱正廷、陳立農和王子異,而火箭少女卻無一人上榜。
原本火箭少女無人上榜也屬正常,畢竟只是新人而已,商業價值還有待開發。但是同樣是偶像養成類節目出道,百分之九卻有4名成員上榜。蔡徐坤也就算了,蔡徐坤的粉絲的確不少,確實可以創造出一定的商業價值。但是朱正廷、陳立農和王子異的商業價值也高於楊超越,這點就讓人無法認同了。
尤其是王子異,雖然也是百分之九的成員,但其發展明顯差強人意。上網查一下王子異的資料就知道了,作品不僅少而且沒有什麼熱度。說句不中聽的話,王子異現在在娛樂圈頂多就是個二三線藝人而已。拋去王子異的粉絲,知道王子異的人恐怕也是寥寥無幾了。其商業價值居然比王寶強、靳東都高,在這里我請問一下《第一財經周刊》,明星的商業價值評判標準到底是什麼?
單純比拼人氣的話,王子異都能進入榜單前100名,為什麼楊超越不行呢?雖然楊超越專業能力不行,但是不得不承認其的商業價值遠超王子異,至少也應該和蔡徐坤是一個級別的。比拼綜合能力的話,王子異真的會比王寶強、靳東強嗎?顯然是不可能的,王寶強、靳東有多部優秀作品放在那里,王子異又有什麼呢?所以對於這份榜單的客觀性,是無法讓人認同的。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