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2年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在全國範圍內熱播以來,馮遠征飾演的家暴男安嘉和把妻子逼到絕境的驚悚暴力畫面已經令「家庭暴力」這一概念深入人心;2016年3月《中國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後,家暴行為也從原本的「家醜」、私事,進入到了法制的范疇。
昨日,當演員蔣勁夫的女友中浦悠花在社交平台上公布了自己被家暴後的淤青圖,以及蔣勁夫在微博中公開道歉後,家暴這一議題再次迅速占領了輿論場,在微博熱搜中一度達到上億的關注度。
與此同時,根據全國婦女聯合會的統計數據,大陸近90%的家暴受害者為婦女。24.7%的女性曾遭受配偶辱罵、毆打、恐嚇、經濟控制等不同形式的家暴;婦聯每年都要接收4-5萬起家暴投訴。大陸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婦女自殺是因為家庭暴力。
據統計,全國2.7億個家庭中,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而根據 201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在大陸,受害人平均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
沉默的暴力仍在時時發生。
我們和深圳一家致力於反家暴的社工機構——深圳鵬星家庭暴力防護中心的幹事劉西重先生聊了聊,在過往的社工經歷中,他接觸過500多個家暴案例。這不只是關乎於婚姻中遭受暴力的女性,還涉及親子關係、同性婚戀,甚至婚外情等所有共處關係中可能存在的力量不對等行為,以及在這樣的關係中,一個人要如何辨別暴力,如何自救。
文|楊宙
編輯|柏櫟
圖|視覺中國(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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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昨天蔣勁夫被指對女友實施家暴以來,有許多受害者在社交網路中訴說了自己相似的經歷。在你看來,家庭暴力如何從婚姻或戀愛早期通過對方的言行舉止中辨別出來?早期的家暴傾向具有哪些特徵?
劉西重:重點看對方的控制欲是不是很強。比如,一方是否經常要求另外一方報告行蹤、時不時冷不丁地給你來個微信看一下你在哪里,還有要求對方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你可能會覺得這是男朋友多在意我多珍惜我,但實際上這里面是一種控制。這些是可以早期識別出來的。另外還有動不動就發脾氣、輕微毆打的行為,只要讓你不舒服,就應該有所警覺了。
還有可以從對方的家庭環境去識別,比如他的父母是否也是暴力頻發,如果是這樣,他發生暴力的可能性會大些,但也不是絕對。實在不行還有危險評估量表,去評估自己是否處於危險狀態,比如他是否威脅要自殺、是否威脅要對你的行為進行控制、他是不是要威脅殺掉你的娘家人等。
家庭暴力案件危險性評估量表
但往往人在這個過程中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還有人會自我懷疑,是不是我真的做錯了什麼,所以對方才會這樣。人是有這樣的懷疑的,對方也會增強這種懷疑,慢慢我們習慣了這種模式,就失去了這方面的敏感性。
《人物》:這些聽起來都是非常嚴重極端的行為,有沒有更加日常或者說更為隱性的暴力行為?
劉西重:其實我們考察的核心是性別觀念:一方對於另一方是否尊重。這個尊重包括邊界感,比如你的伴侶今晚有活動,除了擔心安全之外,其他的要尊重其自己的意見。比如有的男子在求婚的時候會說,「以後你就是我的了」,這個就是他在物化另一半,就是存在控制在里面。
《人物》:也有人說,許多家暴行為可能都是女性一方先發起的,只不過因為體力上不是男人的對手,泄憤的方式主要是摔東西。
劉西重:我們不管女性是什麼原因,惹你也好,哪怕她是出軌了,我因為她出軌所以實施家暴是可以的嗎?不是。只有一種情況下使用暴力是正義的合法的,就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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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我們經常提到的家暴基本都屬於肢體暴力行為,除此之外家暴還有哪些類別?
劉西重:《反家暴法》提到了身體和精神暴力,我們一般認為還有性暴力和經濟控制。還有一些是不太好分類的,比如家庭成員生病不給他看病,還有遺棄等。
曾經有一個福建的案例是這樣的,有一個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拿了一個籃球,在外麵包了一層白布,在上面寫上他老婆的名字。每天下班後他就拍籃球,對著它說打死你。時間長了之後,受害人聽到籃球的聲音就非常恐懼,最後籃球拿到法院後,認定屬於精神暴力。這個案例也推動了精神暴力寫入《反家暴法》中。除此之外,精神暴力還有可能是威脅對方「你要是走我就自殺」、「你要是不跟我好我就自殺」,或者是在對方面前虐待寵物、磨刀等。
《人物》:什麼樣的群體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侵害?一個人遭遇家暴的可能性是否和他們所擁有的智識水平和社會地位有關?
劉西重:和這些沒有必然的關係。受暴婦女中,各個層級的人都有,比如我的服務對象里有的是開公司的,有的是老師,有的是瑜伽教練,也有警察的妻子,包括我們這些幫助別人的人,反家暴的工作者一樣也有可能遭受家庭暴力,遭受所有家庭暴力中一樣的困境。我遇到過一個受害者,她原來的身份是一個女企業家,事業挺成功的,也賺了很多錢。但在家暴和離婚的過程中,她變得一無所有,身體也有了疾病,目前只能靠950塊的低保生活。
一個人遭遇家暴的可能性主要與他們所處的支持系統有關。有的受害人支持系統是被摧毀的。我遇到不止一個受害人,她們跟娘家人斷絕了親戚關係,這一個重大的支持就沒有了。或者被威脅不能跟一些朋友和閨蜜往來,那麼時間長了她也不敢去聯繫,就一步一步摧毀了受害人的支持系統。
《人物》:那麼家暴中的受害者應該怎麼做?在哪些環節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
劉西重:在還沒有發生家庭暴力,或者說前後兩次家暴間的真空期——統稱為家暴發生之前,我們需要做的是預防,我們會教他們怎樣去識別一些危險信號。比如說看對方對哪個話題比較敏感,比如錢,或者婆媳關係,或者其他一些容易引其暴怒的點,那我們應該盡可能不要觸發這個點,以避免給自己帶來危險。
還有一些安全措施可以考慮,比如說我可以在手機上編輯好一條簡訊,家暴來臨時,我就一鍵把簡訊發送到公安局簡訊報警平台12110或者發給其他朋友,讓他人代為報警。還有那些已經遭受過家暴的人,可能要考慮的就是下一次如果再發生家暴,我要怎麼去保留證據,可以錄音或者錄像,其他家人是不是可以幫忙錄像等。
而家暴正在發生的時候,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比如被打時我該往哪跑,我能不能奪門而出?如果門出不去,我應該往哪個房間跑?跑廚房是不行的,因為這邊有刀具,有危險器具。跑兒童房也不合適,可能會誤傷到孩子。我要跑到自己臥室,那是不是合適?這些因素都要考慮到。實在跑不了的話,就蹲到牆角用雙手保護自己,或者求饒。因為有時在被掐著脖子命懸一刻的時候,求饒是有效的,能夠讓對方平息下來。
我們還會建議處於家暴中的受害者準備一個隨身包,這個包里面可能包含你的證件、孩子的出生證明、金融卡、房產證和一些衣物和零錢,然後把它們放在某個地方,方便隨時拎著就走。平時還要教孩子一些暗號,比如媽媽說了某一句話,就意味著你去報警或者你到誰誰家去,和媽媽會合。甚至包括你的手機該怎麼去注意不被竊聽。
《人物》:很多人聽完可能會覺得,如果婚姻都到這種地步了,為什麼不選擇離開?
劉西重:我們會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像這種我們覺得變態的狀態,其實是很多受害人的常態,確實她們每天生活當中時時刻刻都要面對的。所以她們是時刻生活在高度敏感,高度恐懼之下的,甚至伴隨著抑鬱和自殺傾向。
無法離開的原因有兩個層面,受害人「不離開」和「離不開」。「不離開」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有一部分確實是兩個人還有感情,她會覺得加害人有希望可以改變;也可能是因為有孩子,顧慮到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還有就是娘家人和親戚朋友不支持等因素。同時我們也要考慮可能存在「離不開」的現象,有些受害人想要離開,卻被加害人控制著。
之前有一個嚴重的例子。一位有著本科學歷的女性,才20多歲。她結婚的時候是她老公拿著刀逼著她去民政局的,她一個勁兒說不同意,照樣結了婚。結了婚之後被打,生完孩子第二、三天就要求她出院,說在醫院里面太花錢,生完孩子後不久就強行同房,婚內強姦,然後把她關起來。為了防止她逃跑,丈夫把她的衣服脫掉剪碎,不給吃的。她逃出來的時候是光著身子,一絲不掛的。她報警警察不管,甚至她有一次偷偷地走出去走到派出所,被警車送了回來。最後有一次實在沒辦法,她只能打電話報警稱,「我把我老公殺了,你們過來抓我。」我們的受害人可以說是她全部的智慧來自救。
《人物》:那麼在社會保障這一塊,哪些方面是可以為受害者提供一些服務和保障的?
劉西重:公安機關是第一位的。其次民政部門也要考慮如何救濟處於困境的婦女兒童,比如為他們提供一些庇護所。還有一些教育部門,往往我們看到受害者在帶著孩子的情況下,教育都是她們最擔憂的問題,離開之後孩子怎麼上學、怎麼轉學。涉及到孩子的問題是母親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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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在家庭暴力中,很多受害者還會處於深深的自責之中。
劉西重:是的。但凡有過被暴力對待的人,都或多或少會有一些自我懷疑:我哪里做錯了他才會打我。尤其是處於長期暴力高壓之下的受害人,會陷入一種受虐婦女綜合征,它也是一種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她可能會常常閃回被打的畫面,出現說不好話、邏輯不清楚的情況。所以看到她們並不僅僅是自我懷疑那麼簡單,她們的心理健康都是被摧毀的。
《人物》:那麼處於這種狀態中的婦女,能夠自救嗎?
劉西重:我們相信無論任何時候,她都有改變現狀的動力,我們作為助人者就是要幫助她發現和成長。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她就是那一個溺水的人,她只伸出了一只手,這個時候如果不借助於外力,抓住她的手,她可能就是沉下去的幾率是比較大的。所以我們外圍的保障,我們政府社會的保障啊幫助非常重要。
《人物》:你怎麼看待蔣勁夫家暴新聞下面「雖然覺得家暴不可原諒,但敢承擔也是一種很man的擔當」這樣的評論?
劉西重:我們要分開看,一個人為自己的行為去道歉,我們不會指責他道歉的行為錯了。但我們也不應該因為他道歉了,就不去追究他的暴力行為,這是分開看的。
11月20號,蔣勁夫女友中浦悠花在Instagram上發文,控訴蔣勁夫的家暴行為 圖/網路
《人物》:那麼有過家庭暴力的家庭是否能夠和解?施暴者有沒有變好的可能?
劉西重:是否原諒、是否離婚,只有一個人有權力去做決定,就是受害人自己。其他人無權要求受害人去原諒、離婚還是分手。施暴人有沒有可能改變,應該看施暴本身是否是偶發性的,有的家庭暴力確實是偶發性的。我們也要相信任何人都有改變的可能,只不過它是需要成本和時間的,應該讓受害人自己做決定。
《人物》:一個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對孩子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劉西重:首先孩子會目睹暴力,有人認為這也是精神暴力的一種。
時間久了他也可能習得這種暴力行為模式。有的孩子長大了之後,會出現恐婚的情況,有的會出現自殘甚至自殺的行為。我們還有一個案例,一個17歲的孩子,他目睹母親被家暴17年。去年他就拿著刀割傷了他父親,因為憤怒積累了17年,他覺得到了有能力的時候,應該報仇,這種行為模式也是父親教給他的。
有一個受害人向我們求助時,說她丈夫打他了。我們在探討時,發現她的公公婆婆關係特別好,家里生意做得也不錯,各方面都挺好。她說「我不知道我老公怎麼會發生這種暴力」。後來我們發現她丈夫家里的房子出租給了一對夫妻,那對夫妻在他們家住了15年,她的丈夫從小就目睹了房客的家暴。所以他發生家暴也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這是一種後天習得性的行為。
《人物》:以上我們聊到的家暴受害者都是異性婚姻與戀愛關係中的女性,但家庭暴力的定義不止這些?
劉西重:《反家暴法》也同樣適用於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如果是同性伴侶共同生活在一起,也是適用的。因為《反家暴法》的核心是保護受暴人,這是其立法宗旨。還有一些因婚外情或者重婚住在一起的情況,我們不能說因為它不是合法婚姻,就不保護受害者的權利。我們去保護受害人,也並不意味著說國家已經承認你們倆,這是兩碼事。
《人物》:我們印象中的家暴受害者一般都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是家暴中的受害者。
劉西重:對。由於性別偏見的存在,男性受害者求助時受到的阻力會更多,他們在求助過程中,可能就不被當回事了。我們的受害人微信群里有名男性,他被家暴時也經常在群里發一些照片,結果他在說自己的事或者發照片的時候就無人理會,或者被說「你一個大老爺們也被打?」或者有人說「能打成什麼樣?」男性受害者容易被忽略,不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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