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起,北京社保卡申領業務進一步優化,申報材料「瘦身」,辦理「提速」。參保人最常用的補換卡業務,自參保人提出申請之日起,4個工作日就能領到新卡。
小編從北京市社保中心獲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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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參保人員自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完社會保險登記業務之日起,領取社保卡的時間由90日縮短至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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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換)社保卡的參保人員自本人提出申請之日起,領取社保卡的時間由15個工作日縮短至4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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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申領社保卡的參保人員自本人提出申請之日起,領取社保卡的時間由15個工作日縮短至3個工作日。
社保卡申領材料進一步精簡,不管是補換社保卡,還是領取社保卡,都只需要提供參保人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其他材料都再不需要提供了。
教您正確使用社保卡
一張小小的社保卡 ,在參保人的生活中起著大大的作用,它不僅記錄著參保人的個人信息、參保信息,參保人持社保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還可以實時結算,減輕了個人的就醫負擔。對社保卡的用法,您了解多少呢?
社保卡記載個人信息和就診信息
在社保卡上,可以直接看到參保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社會保障卡號等信息。除了卡面上這些能看到的信息,社保卡里還記錄著很多「看不到」的信息,例如醫療保險人員類別、軍殘等級、險種類型等參個人基本信息。這些參保人個人的基本信息在制卡時已經寫入了社保卡,如果有變化,需要到區縣社保中心進行卡信息同步更新。
同時,社保卡還記載了參保人在門急診或住院時,在醫院的繳費信息,或到醫保經辦機構手工報銷醫療費用時的信息,以及參保人看病需要轉診時的信息,這些信息由參保人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辦公室或醫保經辦機構登記到參保人的社保卡上。如果參保人是特殊病患者,社保卡中還將記載參保人進行特殊病備案時的信息。
參保人可以通過撥打社保卡服務熱線「96102」,或者到社保卡服務網點,以及通過設置在社保卡服務網點、定點醫療機構的社保卡自助服務終端機三種方式,查詢社保卡內的信息。初始查詢密碼為本人社保卡號碼的後六位。
社保卡丟失需先「預掛失」
如果參保人的社保卡不慎丟失,可以先辦理掛失。社保卡掛失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預掛失和正式掛失。預掛失的有效時間為10天,10天後自動解除掛失,社保卡恢復正常使用。當確定社保卡無法找回時,參保人需辦理社保卡正式掛失並辦理補卡手續。
預掛失有三種方式,分別是撥打社保卡服務熱線「96102」進行電話預掛失、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本市任意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書面預掛失、通過設置在社保卡服務網點和定點醫療機構的自助終端機自助辦理預掛失。預掛失的有效期為10天,如果參保人在預掛失後找回了社保卡,參保人不急需看病就醫的話,就不用撤銷掛失了,預掛失10天後會自然解掛,社保卡恢復正常使用。
參保人確認遺失的社保卡無法找回後,需要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本市任意一個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正式掛失,同時辦理補卡手續。辦完補卡手續後,社保卡服務網點會為參保人列印《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作為就醫憑證。4個工作日後,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辦理補卡手續的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卡。與預掛失不同,如果辦了正式掛失,就不能撤銷了。
為了方便參保人,如果參保人年事已高或行動不便,可委托他人代辦社保卡掛失。掛失人應出示有效的本人身份證件和委托人身份證件。
社保卡污損、殘缺需換卡
當社保卡卡面上印刷的個人基礎信息發生變更,以及出現卡片污損、殘缺無法辨認卡面信息,或者卡片不能在讀卡機具上使用等情況時,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到本市任意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換卡手續。4個工作日後,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辦理換卡手續的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卡。
社保卡丟了在補卡時持卡人會拿到《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社保卡出現污損、殘缺等情況需要換卡時也會拿到《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可是如果持卡人不小心將《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丟失了該怎麼辦?出現這種情況也不必著急,持卡人或委托人持有效的身份證件或戶口簿到申辦的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補打手續即可。
參保人首次領取社保卡是免費的,但補換社保卡時,按照有關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社保卡服務網點的工作人員將會收取20元的制卡工本費。
社保卡丟失期間不影響看病報銷
一旦丟失了社保卡,參保人最關心的就是看病就醫問題。這問題大可不必擔心,因為在補、換社保卡期間並不影響參保人就醫和待遇享受。
參保人補、換社保卡時,社保卡服務網點會為參保人列印《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作為補、換卡期間的就醫憑證。在這期間,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需主動出示《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定點醫療機構會根據《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采集有關信息,並上傳費用明細。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結算醫療費用時,全額收取現金,出具相關單據,參保人員領取新的社保卡後,在補、換卡期間全額墊付的醫療費用可申請手工報銷。
提醒參保人注意,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必須主動出示社保卡或者《 新髮與補(換)社保卡證明》,否則參保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急診外),由個人全額負擔,醫保基金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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